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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经理可以是一个人吗,董事会监事的职责

一、股份公司董事监事等出资转让有哪些规定

众所周知,与有限责任公司相比,股份公司更倾向于资 本分享。因此,股份公司管理团队的公信力尤为重要。为了制约和督促股份公司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在股份公司管理团队持有股份公司投资对外转让时,法律也做出了相应的限制。

根据中国《公司法》第141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公司持有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百分之二十五;公司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转让所持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由此可知,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权转让的限制还是比较严格的。

二、转让出资的条件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这就明确了股东有转让出资的权利,对全部转让或部分转让没有限制。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不购买转让的出资的,视为同意转让。这里有两点需要明确:

第一,公司股东之间完全可以自由转让出资;

第二,股东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的,必须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但不是每个股东都同意,只有全体股东的半数以上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不仅有否决权,而且有义务购买转让的出资。如果他们不购买,他们将被视为同意转让。这不仅是对其进行限制,也是为了让股东在一定条件下有一种转让出资的方式,这也是对出资转让权的根本肯定。

3.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也就是说,公司股东拥有优先购买权,其作用有利于维护公司的人为因素,有利于公司的稳定。要实现这个权利,前提是同等条件下可以先买,不是绝对优先转让。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新股发行变更登记

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份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份转让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份转让地点

股东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或者以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其股份。

我相信看了上面的介绍,你应该知道国家法律规定,股份公司董事、监事的出资转让是比较严格的,要求转让方去证券交易所或者按照国务院的规定。以上是Finding Law网站整理的关于股份公司董事、监事转让出资规定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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