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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对外转让的规定,有限公司股权股东之间转让

一、有限公司股权对外转让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有限公司股份对外转让,规定如下:

1)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没有约定的,合法: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1/2以上)同意。股东没有必要对向股东内部的人转让股份做出决议。股东也有同意转让的方式:

明确同意。

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3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所转让的股权;不买,视为同意转让。

3)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股东同意转让股权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条件是什么

因为有限责任公司本质上是股份公司,决定了它必须维持公司的资本。当股东不愿意也无力拥有自己的股权时,不能

抽回投资,只能转让给他人。因此,股权转让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公司的唯一选择。同时,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是基于股东之间的信任,具有一定的人性。股东之间的依赖性和股东的稳定性在公司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使得股东权益的转让不如股份公司那样自由。因此,各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都规定了严格的条件,主要包括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1、实质性要素。分为内部转让条件和外部转让限制。

(1)内部转移条件

因为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只会影响内部股东出资比例,也就是权利大小,对于一个重视人的合作的有限责任公司来说,其存在基础,也就是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并没有改变。因此,内部转让的本质要求并不严格,通常有三种情况: 第一,股东可以不经股东会同意,自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份。 第二,原则上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份,但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之间的股份转让附加其他条件。 第三,规定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必须经股东会批准。

(2)对外转让的限制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的属性,股东的个人信用和相互关系直接影响公司的风格甚至声誉。因此,各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公司外第三人转让股权有诸多限制。大致可以分为法定限制和合同限制。法定限制实际上是一种强制限制,其基本做法是在立法中直接规定股权转让的限制条件。股权转让,特别是向公司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必须符合法律才能生效。协议限制本质上是一种自主限制,其基本特征是法律对股权转让限制没有硬性要求,而是将这个问题留给股东自己处理,允许公司通过章程或合同对股权转让做出具体限制。

2.正式要求

股权转让除了满足上述实质性条件外,一般还具有形式要件。所谓股权转让的形式要件,涉及股权转让协议的订立;还包括股权转让是否需要登记或公平等法律程序。对于equi的形式要求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买,视为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有优先受让股权的权利。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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