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合同 > 合同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会给我多少补偿?

用人单位不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他情况因终止原因不同而不同,补偿方式也不同。

1.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龄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本办法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付工资计算。

2.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辞退的,按上述标准支付双倍赔偿。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有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

无相关信息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不做为行动指导,本站只是转载信息,不为访客形为负责,如果法律咨询点击底部咨询律师按钮,本站特邀律为您回电解答。如内容和信息有侵犯您的权益请点网站底部联系我们:发邮箱我们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