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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查令的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社会生活中的一切违法行为,仅靠国家制定的各种法律制度是完全杜绝不了的。因此,政府的职责是通过各种行政机关的各种权利来实践我国的法制。*近辽宁查处的醉驾案件很多,下面的文章我们来看看辽宁醉驾的法律依据。

辽宁地区醉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2011年1月14日实施的国家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实施通知,机动车驾驶员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小于80属于酒后驾驶,大于等于80属于酒后驾驶。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危险驾驶罪处六个月以下拘役。

1、酒后驾驶的,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20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此前,他因酒后驾车受到处罚。酒后再次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捆绑直至醉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再次取得驾驶证。

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再次取得驾驶证。

4、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被公安机关捆绑直至醉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再次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5、酒后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照,再也不领驾照。

(一)造成交通事故并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构成其他犯罪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

(三)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上行驶的;

(四)驾驶载客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侦查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辽宁对醉驾的处置不能违背我国制定的统一法规。因此,辽宁地方人民法院应结合血液检测结果和其他相关证据,依法惩处当事人酒后驾车的行为。而且辽宁省本地打击酒驾的心态也很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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