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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遗嘱有见证人,遗赠和遗嘱哪个优先

案例:老郑78岁,妻子去世几年。这两年他因为高血压和糖尿病住过几次院。他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两人都结婚了,都干得不错,但是女儿几年前才和别人离婚,现在还整天跑出来,老郑很担心她。为了避免女儿死后的糟糕生活,老郑决定以她的名义把房子留给她。于是我请打印机帮我打印一份遗嘱,以备将来之需。

前段时间和小区的老哥们聊天,老郑听人说他打印的遗嘱没用,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那么,你打印的遗嘱无效吗?如何证明这份打印的遗嘱是死者的遗嘱?

(以上案例均来自发现法律网真实咨询)

视具体情况来确定是否有效!遗嘱类型不同,那么遗嘱成立和生效的条件也不同!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嘱的类型大概可以分为自书遗嘱、公证遗嘱、代书遗嘱和口头遗嘱这几种。

不同类型的遗嘱有不同的形式要求,一般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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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书遗嘱:的遗嘱人生前亲自用笔写下了死后财产分配的全部内容,并签名标明了日期、月份和年份。

2、代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口述、他人书写的遗嘱,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遗嘱人、作者和见证人应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作为一种在3、公证遗嘱:具有强大证据力的遗嘱方式,遗嘱人需要亲自到当地公证处口述或书写遗嘱,并交给公证员进行公证,以确保遗嘱效力的真实性。

遗嘱方式比较特殊,需要在特定的场合,也就是遗嘱人危急的情况下有效。比如,立遗嘱人在车祸后,或者在风险很大的手术前,受了重伤,送进了医院。然而,尽管情况危急,需要两个以上的证人作证。而且,如果紧急状态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的形式立遗嘱,则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关于老郑自己打印的遗嘱的效力,如果有证据证明打印的遗嘱是老郑本人打印的,按照自写遗嘱的要求可以认定为“自写遗嘱”;如果很难证明是老郑亲自印制的,可以视为“代书遗嘱”,是按照代书遗嘱的要求进行的。

其实亲人去世后争夺家庭财产是很常见的事,很多兄弟姐妹都撕破脸皮打官司了。所以,为了防止和避免太多的纠纷,想办法立遗嘱,不管是自己写、代笔还是打印,*好是在公证处对遗嘱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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