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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遗产继承公证费取消了

如今,为了避免将来可能出现的家庭财产纠纷,去公证处对继承权进行公证的人越来越多。以静安公证处为例。以前大部分人都是来办理这种公证的,但这两年来,一些成功的年轻人转变了观念,开始超前思考“后面的事”。

在这种继承权公证中,不动产继承公证的比重尤为突出。因为房地产往往是继承财产的大头,所以对房地产的继承有很多误解。因此,本课题指出了财产继承公证中常见的一些误区,并提醒公众如何正确处理这种继承权公证。

误解1

出租公房也可以办理继承权公证

王先生的母亲户籍在王先生的弟弟和嫂子那里,他们一起住在王先生母亲租的公房里。*近王女士的母亲打算在她身体健康的情况下立遗嘱继承公房,但当她去公证处申请遗嘱公证时,被告知无法办理。

[分析]

如果你没有产权——,就不能公证继承权

我国法律规定,遗嘱涉及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生前所有的财产。但公有住房承租人不享有房屋所有权,只享有居住权,房屋实际属于国家所有。因此,承租人不能以遗嘱的方式将承租的房屋处分给子女继承,除非遗嘱人已经按照公有住房出售政策购买了公有住房,并取得了房屋的产权。

另外,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公有住宅房屋承租人死亡,且其原共同居住人在租赁房屋所在地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所以,王小姐的母亲一旦去世,公房可以由王小姐的弟弟和嫂子租住。

误解2

房屋共有人在另一共有人死亡后,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义转让房屋

李女士和父亲去年在本市买了一套二手房,办理了贷款手续。预售合同上写着李女士和她父亲的名字。今年年初,李女士的父亲因病去世。近日,开发商通知李女士接管该物业。李女士想把房产证直接放在自己名下。但是因为父亲生前没有留下遗嘱,我不知道怎么做。

[分析]

共有——人死亡——继承权在转移前经过公证

根据规定,无论死者生前是否立了遗嘱,都必须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按照法定继承程序,李灿女士在办理继承权公证、变更房屋所有权人、缴纳相应税费、领取房产证后,与开发商一起向房地产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误解3

继承取得的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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