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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顺序,房产继承过户流程

(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这是继承的第一个条件。为了避免以后继承人争夺房产而引起纠纷,有的房产主在继承人去世前就把产权给了他们,比如给一个或者一个孩子。这也是法律行为,但不是继承,因为继承尚未开始,而是他们生前的赠与行为。

(二)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

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立遗嘱的,将财产转让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者捐给国家或者集体,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三)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些财产是共有的,比如夫妻共同共有。一方死亡,并不是所有财产都成为遗产。此时,财产应首先归分割,所有,死者配偶的份额(除已同意者外,应分割一半财产份额)归分割,然后继承遗产。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生前立有遗嘱,或者曾经与某个社会组织或者个人签订过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照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处理遗产。没有遗嘱或者协议的,按法定继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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