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买卖合同违约金过高的认定标准超过了损失的30%。 也就是说,只有当约定的违约金金额低于损失的30%时,才能受到法律保护。 超过30%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适当减少。 以下由富华法律小编详细介绍。
一、买卖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1、买卖合同违约金过高的认定标准超过造成损失的30%。 也就是说,只有约定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导致损失的30%时,才能受到法律保护。
超过百分之二三十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适当减少。
法律依据:
第一百一十四条【违约金】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可以根据违约情况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
当事人迟延履行约定的违约金的,违约方应当在支付违约金后履行债务。
当事人对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者其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调整违约金。 当事人不能达成新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同类案件违约金的中等标准核定,适当体现法官自由裁量权。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以高于当事人约定的发生违约金的损失为由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减少违约金请求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进行审查,证实当事人实际损失。 该法同时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 当事人迟延履行约定的违约金的,违约方应当在支付违约金后履行债务。
二、法院应依据什么标准调整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
书面买卖合同、对账单等结算凭证、还款协议等中明确约定逾期支付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该约定违约金明显过高。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什么标准调整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
在审判实践中有两种意见:
1 .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主张违约金过高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考虑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序、以及预期利益等因素,按照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衡量。
2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损失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的“超过损失”。
当事人一方过失违约未造成另一方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违约方的请求适当减少违约金。 故意违约,违约方请求减少违约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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