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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有哪些违约责任形式举例说明,以下只属于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

签订的承包合同,有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工作的,承包人有哪些违约责任形式? 另外,关于发包人违约责任和形式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以下整理了富华法律网编辑违约责任及形式相关法律知识,供参考。

一、发包方违约责任与形式

(一)干预承包人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承包人有权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使用、收益承包地,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处置产品。 这是承包人生产经营自主权的基本内容。

(2)发货方不正当地变更、解除合同。 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后,具有法律效力。 双方当事人应当认真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法》根据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期内不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经法定程序,承包方不得收回承包方进行调整。 这是该法赋予农民长期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的核心内容。 同时,承包人不得以少数服从为借口迫使承包人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

)3)强迫或者阻碍承包人转移土地承包经营权,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在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下,以市场方式配置农用地资源,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良好途径。 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由承包人自愿进行。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人依法自主、有偿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第三十四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人。 承包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承包人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除转让方式流转须经承包人同意外,其他流转方式承包人无权干涉。

)4)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承包方。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或者条件将标的物交付承包人经营使用。 否则就会违约。

二、承包方的违约责任与形式

(一)承包人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用于非农业建设。 承包人依法享有承包人地使用、收益和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承包人还有维持土地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的义务。 土地管理法对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规定了严格的转用审批手续和征地、用地审批手续。

)2)承包人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造成土地永久损害的。 永久损害土地,是指对土地的不合理耕作、掠夺性经营、修建永久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开采、采矿等土地不合理使用行为,造成土地沙漠化、盐渍化、耕作层破坏等严重破坏耕作条件的,一般人力物力难以恢复种植条件发包人发现承包人有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损害情况的行为,有权制止承包人的行为,并有权向承包人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承包人未按约定缴纳承包人费。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人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承包费的义务。 承包人应当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时间、期限、金额缴纳承包费,不得无故逾期交纳、拒绝交纳或者少交。 否则,就会违反合同。 构成违约的,应当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在承包费或者承包费的交纳等方面发生纠纷的,承包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决。

综合上述介绍,承包人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承包人不得干涉。 相信大家通过以上介绍,对承包人违约责任和形式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 如果你有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富华法律网络律师。 他们会为你做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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