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依法成立后,一方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即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我可以同时要求解除合同和违约吗?富华法律这是网络小编为读者做的解答。 希望以下知识对读者有帮助。
一、可以既解除合同又要求违约吗
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经催告后仍在合理期限内不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使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四条【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的。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六条【解除权的行使】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在通知送达对方时解除。 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合同解除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零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二、未履行合同义务如何举证
关于合同是否履行的争议,主张未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当证明对方有合同义务,主张履行了合同义务的一方应当提交履行合同的证据。 还是《民事诉讼法》第64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通常适用的举证责任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 没有履行合同义务这一行为,是消极的,因此很难举证。 因此,我们在审判过程中往往会举证证明原被告双方分别是如何履行合同义务的,而不能举证证明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则推定其没有履行合同义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如下:
(一)当事人陈述
(二)单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核实笔录。
证据必须核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以上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经催告后仍在合理期限内不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使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在富华法律网上咨询。富华法律网上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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