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拆迁方有违约行为的,可以要求赔偿。 签订拆迁协议后,一方拒绝执行的,可以按日收取违约金,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是,执行人在执行中有违法行为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房屋拆迁合同违约处理中存在哪些问题? 以下富华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回答。
一、房屋拆迁合同违约怎样处理
1、违约拆迁房屋,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对拆迁决定或者拆迁补偿安置裁定不服的诉讼,在性质上属于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受理。
2、当事人达不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裁决。
3、当事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协议履行不当的,当事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拆迁人与拆迁人之间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未经行政裁决,强行拆除拆迁人房屋的,当事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5、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二、签订拆房合同协议书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房屋拆迁协议时的注意事项如下。
1、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具有合法资格;
2、安置补偿的各项内容是否明确约定;
3、明确约定履行合同的手续和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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