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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违约责任的补偿性规定,违约责任中的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

违约是经常发生的事情,合同当事人违约后,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承担有多种方式,赔偿损失就是其中之一,一般是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如何理解违约责任的补偿性?富华法律网络编辑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如何理解违约责任的补偿性

违约责任的补偿性,是指违约给合同权利人造成损失时,违约方对受害者损失采取的补救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包括履行合同后获得的利润在内,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预见的或者应当预见的违约造成的损失。

二、如何计算因合同违约所产生的损失

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金额或者计算方法,且约定不违法,也没有明显不合理的,适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但是,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造成损失的,当事人约定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的高于违约金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

2、法律法规对某类合同的违约金有明确规定,且不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的,无论当事人是否约定违约金,都应当适用法定违约金。

3、法律法规规定了一类合同的违约金,但同时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违约金,当事人已经约定违约金的,适用当事人的约定; 当事人未约定违约金的,适用法定违约金。

根据上述分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违约后,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补偿损失是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之一,是指违约行为给受害者造成损失后,对违约方给受害者造成的损失采取补救措施。 需要法律帮助时,读者可通过富华法律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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