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合同 > 合同违约

合同当事人可否向另一方主张违约责任条款,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什么意思

签订合同的一方一般称为甲方或乙方,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 双方都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履行。 否则就会违约。 合同当事人能向另一方主张违约责任吗?富华法律网编辑会告诉你这个问题。 一起理解吧。

一、合同当事人可否向另一方主张违约责任

是的,如果另一方有违约行为,当事人可以向另一方主张违约责任。

承担违约责任应当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有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违约责任只有在有违约事实的情况下才可能发生,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是违约责任的客观要件。 违约行为可能包括:

(一)拒绝履行。 合同当事人拒绝履行合同也叫毁约,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的情况

)2)不完全履行,又称部分履行,是指当事人只履行合同规定的部分义务,其余部分不履行。

(三)迟延履行,又称逾期履行,是指当事人超过合同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 没有规定合同期限的,债权人要求履行后,债务人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的,也构成迟延履行。

)4)质量瑕疵是指所履行的合同标的达不到合同的质量要求。 对质量瑕疵,权利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 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不正确履行,是指合同义务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履行方式履行义务。

2、违约当事人主观上存在过错

违约可能有不可抗力、对方违约等各种各样的原因。 由于这些原因造成违约的,当事人不能承担违约责任。 因违约当事人的原因引起违约的,只有有可以归责于合同义务人的原因的,违约当事人才能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必须主观上有过错,且双方均有过错的,过错的大小是承担违约责任大小的依据。

违约当事人是否有过错,适用过错推定。 即只要存在违约事实,推定违约方有过失。 违约人要否认自己有错误,必须举证证明。

3、当事人违约行为造成了损害的事实

损害事实是指当事人违约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和其他不利后果。 从权利的角度考虑,只要有违约行为,合同债权人的权利就不能实现或者全部不能实现,其损失已经发生。 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需要支付对方当事人是否真正受到损害以及无需考虑损害大小的赔偿金的,应当考虑当事人受到的实际损害。

4、违约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违约当事人承担的赔偿责任限于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对于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其他损失,违约方当然没有赔偿的义务。 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害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对这两种损害违约方应当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金钱债务的实际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不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二条【瑕疵履行违约责任】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被损害方根据标的性质和损失大小,合理选择让对方承担修理、重做、更换、退货、价款减少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包括履行合同后获得的利润在内,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预见的或者应当预见的违约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可以根据违约情况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适当减少。

当事人迟延履行约定的违约金的,违约方应当在支付违约金后履行债务。

二、主张违约责任的形式都有哪些

主张违约责任的形式有以下几种。

1、继续履行合同。 也称继续履行是强制实际履行。 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2、违约金。 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可以根据违约情况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损害赔偿,即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依法赔偿债权人所受损失的责任。

根据以上内容,乙方当事人可以向甲方主张违约责任,但只有另一方有违约行为时,方可主张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如果您对违约责任问题有任何疑问,请登录富华法律web站点咨询律师。

无相关信息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大媒体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