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出轨而离婚,届时会有精神赔偿吗? 很多朋友在离婚时对离婚的精神赔偿问题往往充满了各种各样的疑问。 本文针对离婚精神赔偿的相关问题,简要分析离婚精神赔偿的标准是什么,金额是什么。一、什么是离婚精神赔偿?
要解决离婚有精神赔偿的疑问,首先要知道什么是离婚的精神赔偿。 离婚精神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失导致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一方造成的精神损害,无过错一方应当承担无过错一方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此外,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了可以提起离婚精神赔偿的四种情形。 因此,对于离婚是否有精神赔偿的疑问,有答案了吗?
二、什么情况下有离婚精神赔偿?
如上所述,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了可以提起离婚精神赔偿的四种情形。 我会为大家详细分析以下4种情况。
(一)、对方重婚的,有精神损害赔偿,如何判断自己是否属于重婚?
1、重婚罪的前婚属于合法婚姻,也就是我国法律允许的婚姻关系。 此时,必须分为领取结婚证的合法婚姻和1994年2月1日前未领取结婚证的邻里认可的事实婚姻两种情况。 对此,目前存在分歧,各地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 有些地区允许婚前存在的事实婚姻,而有些地区只允许领取结婚证的合法婚姻。
2、重婚罪的后婚可以是法律婚姻,也可以是法律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 此时,在两种情况下可以判定是否会重婚。 一是领取结婚证的重婚,二是以夫妻名义形成事实婚姻的重婚。 具体可以参考【重婚罪】。 因此,符合上述重婚条件的,有离婚精神赔偿。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以持续稳定共同居住而非夫妻名义的行为。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条件有三个:
1、有配偶者
2、不以夫妻名义
3、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只有满足这三个条件,有配偶者才能构成与他人同居的行为。 因此,符合上述条件的,有离婚精神赔偿。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构成家庭暴力的行为包括:
1、家庭暴力中的身体暴力:夫妻一方殴打另一方造成死亡、残疾、重伤的; 夫妻间经常发生的拳打脚踢、扭来扭去、推来扭去、殴打、耳语等人身伤害或羞耻轻蔑行为; 第三者介入的对配偶的身体伤害行为。
2、家庭暴力中的精神暴力)夫妻一方经常对另一方威胁、恫吓、辱骂造成对方精神疾病的; 为了达到精神控制的目的而对配偶经常进行的人前或个人的恶意贬低、屈辱、讽刺、嘲笑、嘲笑、谩骂,是对对方无法忍受的经常刁难、干涉、猜忌、阻止限制对方行动自由的行为带着第三者回家同居羞辱了配偶。
3、家庭暴力中的性暴力:经常以暴力强迫与配偶发生性行为,造成伤害后果的; 患传染性疾病,以暴力强迫配偶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以暴力强迫配偶进行变相虐待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认定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方式:
1、虐待家属者,长期多次危害家属,造成肉体和精神痛苦的行为。 必须达成后果严重。 如果偶尔不做的话,就不是虐待家人的行为。
2、遗弃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负有抚养、扶养、扶养义务的一方,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无独立生活能力,需要抚养、扶养、扶养的对象,故意不履行义务的行为,是生死不救助的行为
以上是对离婚精神赔偿四种情况的详细分析。 请参照自己的情况,与文中所述的情况进行比较,判断是否可以要求对离婚进行精神赔偿。 请协助。
三、离婚精神赔偿的标准是,金额是什么?
由于我国没有对精神赔偿的明确标准,离婚精神赔偿在我国也没有可借鉴的明确标准。 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地区有一定的参考标准,如一般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元—3000元; 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3000元—5000元。 具体的离婚精神赔偿金额和标准还是需要所在地区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判决作为参考。 一般来说,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高。 因此,是否需要花时间收集这类证据,最好在收集证据之前咨询律师。
根据上述介绍,夫妻一方出轨离婚,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但对此赔偿我国没有明确的标准,实践中大多参考所在地区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