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社会中,夫妻离婚的情况很普遍。 很多时候,夫妻离婚是因为各种各样的问题。 无论如何,离婚时双方的问题都必须解决。 财产分割需要处理问题。 离婚时的经济补偿有什么呢? 以下是富华法律网络小编为读者做的解答。
一、民法典的离婚经济补偿有哪些
1、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作出各自的归属约定。 即婚后财产采取不同的财产制度。 双方对该期询问的财产没有约定的,适用法定的共同财产制,或者约定。 但是,如果不是约定各自所有的东西,这个制度就不适用。
2、要求离婚补偿的一方必须是义务较多的一方。 支付的义务多意味着在家务劳动上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如抚养、教育、照顾老人和协助其他工作。
3、支付义务的一方有权要求对其支付的义务予以补偿。 补偿额应与一方支付的劳务价值相等。 具体金额应由双方商定。 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例如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子女大小、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子女的抚养教育、赡养老人方面的投资情况、一方与另一方的合作情况、双方经济收入等情况。
4、请求离婚补偿权不考虑双方的过错情况。 无论双方是否有过错,负有多项义务的一方可以要求补偿,其要求补偿的权利不以对方的过错为要件。 支付了很多义务的一方有过失的情况下,补偿请求权不会因该过失而被剥夺。
《民法典》第一千八十八条夫妻一方有抚养子女、照顾老年人、协助他方工作等负担较重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要求另一方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起诉离婚程序步骤详解
离婚一审、二审经历的过程:
原告起诉阶段:
1、咨询、聘请律师或自行查阅法律;
2、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诉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据;
3、法院审查原告提交的文件、资料,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被告答辩阶段:
1、自法院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原告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通知被告进行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进行书面答辩。 当然,被告可以不答辩,被告需要延长答辩期限向法院申请。
被告和原告的权利可以看到法院发送的告知书。
开庭审理阶段:
主要是开庭审理,离婚诉讼原告必须出席。 在没有开庭被告的情况下,暂时推迟开庭。 开庭时,双方将对提出的证据和事实进行讨论和论述。 一般离婚诉讼的审判分为以下过程。
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调解双方总结
法院判决或调解成功的笔录。
以上是主编总结的内容,按照规定离婚经济补偿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要求补偿,双方在离婚财产上发生纠纷可以提交法院解决诉讼,进行诉讼需要经过相关手续。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富华法律网络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