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经常向另一方要求赔偿。 这就是我们所谓的离婚补偿请求权。 补偿请求权是正确评价夫妻一方从事家务劳动或合作工作的必然要求。富华法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并回答了。 希望能帮上忙。
一、离婚补偿请求权是指什么
1、补偿请求权是正确评价夫妻一方从事家务劳动或协助工作的必然要求。 家务劳动是指满足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家庭成员生活需要的劳动,包括料理家务、抚养子女、照顾老人等。 家务劳动不能直接创造经济价值,但可以节约家庭开支,间接增加家庭财富。
2、《民法典》第一千八百一十条夫妻一方有抚养子女、照顾老年人、协助他方工作等负担较重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要求另一方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请求支付离婚补偿的条件有哪些
1、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这是补偿请求权的适用范围,仅适用于约定实施个别财产制的夫妇。
2、夫妻任何一方在共同生活中对家庭付出了更多的义务。 这是开始离婚经济补偿的理由条件。 如果一方在共同生活中没有向家庭成员支付更多义务,尽管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归夫妻各自所有,但一方不能给予对方物质补偿。
3、该请求权的行使时期仅限于离婚时。 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即使一方对家庭负有很多义务,也不能在离婚前或离婚后向对方提出补偿。 多支付义务的一方行使补偿请求权的,应当在离婚诉讼中一并向对方提出。 离婚时不要求对方补偿的,对方可以不补偿。 离婚后,请求权立即消灭。 补偿请求权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
以上是相关内容的介绍,我国关于离婚补偿的规定,意味着赋予了很多支付义务的一方补偿请求权,实际上允许对家庭义务进行无形的投资。 大家在办理离婚时,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的离婚赔偿请求权维护自己的利益。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访问富华法律网络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