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和婚姻一样,也面临着很多问题,比如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那么,我们什么时候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如果对此感到困惑的话,请看富华法律网的编辑就这个问题总结的资料吧。 请阅读。
一、哪些情况可以提起离婚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上述原因离婚并提出损害赔偿的:应当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 因为对方的错误而必须离婚; 必须在提出离婚时提出。 也就是说,必须离婚才能提出赔偿。 赔偿应当以离婚为前提提出,只提出赔偿而不提离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必须对合法婚姻关系中的过失人,不得向第三人提出损害赔偿。
提出离婚的是有过失的一方,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也不提出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损害赔偿。 一审中未提出的,也可以在二审中提出。 人民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提出损害赔偿。
二、离婚损害赔偿怎样提出
“损害赔偿”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是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损害赔偿”的提出: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应当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判决不允许离婚的案件,不支持“损害赔偿”。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损害赔偿”单独提起诉讼。 被告同意离婚的,被告就此提出“损害赔偿”的,另行起诉,合并审理。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被告在一审中没有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但在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调解不成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以上是编辑收集整理的相关资料。 希望能帮上忙。 一般在以上几种情况下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当然具体情况还需要具体分析。 如果您仍然感到困惑,或者需要回答任何法律问题,请通过富华法律网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