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离婚率逐年上升,离婚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婚姻内的外遇。 婚姻外遇不仅影响夫妻感情,给对方带来的精神痛苦也难以接受。 《民法典》对于因出轨问题而离婚,增加了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 一起看看吧。
民法典婚内出轨法律怎么处理?
《民法典》生效后,对无过错方的保护力度更大,一方有外遇的,另一方离婚时可以主张多对夫妻共同财产,要求赔偿精神损害。 但是,我们需要收集“出轨”的证据。
决定离婚时,出轨的证据至少有三个作用。 一是作为感情破裂的证据,可以努力判决离婚一次;二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三是作为争取孩子监护权的有力证据。
《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分配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是“照顾子女、妇女、无过错权人的权益”。 也就是说,在分割财产的份额上更倾向于无过错者。 婚内出轨的,无过错可以证明对方有通奸、一夜情等一般外遇行为,对方属于重大过失,无过错可以在离婚时主张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失。 ”
由此,如果无过错方能够收集到足以证明另一方存在外遇的证据,《民法典》根据上述条文,无过错方不仅可以减少或减少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责任,还可以要求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确实,这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忠诚的一方来说是福音,不仅有法律规定的夫妻间忠实义务,也有利于婚姻家庭的稳定。
民法典规定有哪些情形的过错会导致“净身出户”吗?
《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夫妻一方隐瞒、转移、出售、毁损、浪费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对于一方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再次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这里的“不分彼此”其实可以理解为“洁身自好”。
“婚外恋”不仅是违背基本道德,也是违背民法公序良俗原则的行为。 婚姻关系需要两个人一起经营,出轨、家庭暴力、婚外恋的代价不小!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使用富华法律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