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国家有相关规定,在集体土地使用中,向国家征收的需要相关征用补偿。 关于这个补偿肯定有一定的标准,但作为老百姓必须理解。 以下五六懂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进行了回答。 希望能帮上忙。
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怎么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定用途给予补偿。
耕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征收耕地土地补偿费,是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 征收耕地安置补助费,按按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应当安置的农业人口,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被征收前单位人均占用耕地数量计算。 应配置的农业人口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但每公顷耕地安置补助费不得超过征收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其他征收土地土地补偿费和补助费的标准,参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征收耕地土地补偿费和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征收土地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菜地的,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野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需要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不能维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国务院可以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提高耕地土地补偿费征收和补助费设置的标准。
因此,我们在集体土地被征用时,及时了解有关的法律规定,这样才能更好地帮助我们依法补偿。 这也是作为集体土地所有者可以享有的权利,对大家来说非常重要。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访问五六懂法网络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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