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在工地发生骨折的工伤,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 农民工在工地受伤视为工伤,工作时间因工负伤、患职业病的,法律法规认定的工伤等情形都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农民工在工地出现骨折工伤该如何赔偿
民工在工地受伤骨折,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误工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应当赔偿伤残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受扶养人生活费、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二、农民工在工地受伤算工伤吗
农民工在工地受伤被视为工伤。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民工在建筑工地受伤的,因工作有关事项受伤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精加工性工作而遭受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 .患职业病的
5 .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失踪的;
6 .上下班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列车事故损失的;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在工地受伤找什么部门维权
工地受伤后,应该找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维权。 务工人员在工地发生事故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富华法律提醒单位在正常情况下未向社会保险部门申请工伤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总的来说,农民工受伤后,承包商不能全额赔偿的,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向建筑工程所在地或者发给承包商的建筑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