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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在工地上骨折怎么赔偿,工地上骨折怎么赔偿有工地保险

对于在施工现场工作的工人们来说,有很多各方面的危险因素可能危害自身的人身安全,如果在施工现场骨折被鉴定为工伤,用人单位需要向工人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那么工地上骨折怎么赔偿? 以下由富华法律小编详细回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地上骨折怎么赔偿

(一)医疗费用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工伤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单位公布经平等协商签订服务合同,签订服务合同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单位名单。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分别制定。

3、经办机构应按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核查工伤职工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费使用情况,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用赔偿有前提条件。 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到签订服务合同的医疗机构就医。 此外,其各项费用还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清单、工伤保险药品清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符合上述条件后,受害者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康复费

赔偿时,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需要继续治疗的,可以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并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赔偿

对损伤经治疗后生命体征固定、后遗症功能障碍确需再治疗或者损伤尚未恢复的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需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在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三)餐补费

1、被害人确需门诊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被害人本人及其监护人应当对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予以赔偿。

2、原则上伙食补助费赔偿期为住院期。 即根据受害者住院期间计算膳食补助费。 多少天,乘以当地国家机关普通工作人员的每日标准,就能得到具体的伙食补助费。

(四)交通住宿费

1、关于医生出诊的交通费。

医生向受害者出诊的,出诊的交通费已经包括在医疗费中的,受害者可以从医疗费中获得赔偿,不需要包括在交通费中。 不计入出诊费,由受害者另行支付的,其支出应当按交通费赔偿。

2、关于被害人或其监护人使用私家车的费用。 因治疗或转院使用私家车作为交通工具的,应当赔偿正常实际支付的费用,包括相应、合理的燃油费、停车费、通行费等。

(五)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残疾等级,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每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费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三个不同档次支付,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30%。

(六)停业期间的工资

1、工伤发生前在本单位工作满12个月的,按照工伤发生前12个月应发的月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2、工伤发生前在本单位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按应支付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工伤发生前工作不满一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薪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尚未约定或不能确定原资金数额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原资金标准。

(七)残疾补助费

工伤职工根据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佩戴假肢、矫形器、义眼、假牙和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八)一次性残疾补助金

1、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差价; 保存劳动关系,辞去工作岗位。 工伤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发放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差价。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超过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计算; 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九)残疾津贴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 工作安排困难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弥补差额。

二、工伤赔偿的期限是多久

申请工伤待遇赔偿可以根据期限分为两类。

一是加入工伤保险的赔偿。 这里应当注意的期限与工伤认定相同,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诊断为职业病、被认定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因此,要提醒参保用人单位不要轻视工伤认定30天的期限。

另一个是加入工伤保险的赔偿。 工伤发生后,用人单位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引起的争议,仲裁申请期限为一年,该仲裁期限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三、申请工伤认定期限

职工在事故伤害后,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受伤职工,除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掌握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 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的前提。 这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工伤申报手续。 一旦超过期限,就很难认定。 关于工伤申请期限,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认定为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 ”

以上是收集了工地上骨折怎么赔偿相关知识后整理的富华法律小编。 综上所述,工地骨折具体如何赔偿取决于伤残等级,但通常需要用人单位赔偿医疗费、康复费、交通住宿费、护理费等合理支出费用,具体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伤残鉴定结果进行赔偿。 如果您有尚未解决的问题,请联系富华法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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