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很多人无法协调共同财产、共同债务或抚养权等问题,需要申请法律援助和诉讼。但是,诉讼会产生一定的费用。想必很多人都想知道,离婚诉讼费用谁来出?离婚诉讼费用有哪些种类?下面是富华法律编辑的简介。
一、离婚诉讼费用谁来出
离婚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因为离婚案件是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来判断的,胜诉一方不一定无过错,败诉一方也不一定负主要责任,所以由人民法院的案情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实践中往往是这样的:原告预交诉讼费用,比如离婚判决书,一般由双方共同承担。此外,法院还有权判决过错方分担更多诉讼费用,无过错方分担更少诉讼费用。
二、离婚诉讼费类型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案件受理费外,还应当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根据这一规定,诉讼费有两种:一种是案件受理费,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收取的费用;二是其他诉讼费用,即诉讼中应当由当事人支付的费用。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因人身权纠纷或其他个人非财产关系提起诉讼所支付的费用。离婚案件是非财产案件。
2.物业案件受理费是指因物业纠纷引起的诉讼案件中,当事人支付的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民事诉讼收费办法(试行)》号文第五条规定,离婚案件受理费由10元提高到50元。分割涉案财物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按1%缴纳。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按上述规定交纳离婚起诉费。
三、离婚诉讼费用的最新规定
离婚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付。提前还款确有困难的,可以在提前还款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仍未缴纳,或者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未获人民法院批准,仍未预交诉讼费的,起诉自动撤回。按照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的情况或者新的理由,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审结后,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根据人民法院的判决,当事人应当承担诉讼费用。
综上所述,离婚诉讼费用由谁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因为胜诉方不一定无过错,败诉方不一定负主要责任,这是由人民法院的案情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决定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登录富华法律,官网,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周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