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各种事宜想要离婚的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离婚方式,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可能,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离婚诉讼案中财产保全期限是如何规定的?接下来,富华说法边肖会给大家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诉讼案中财产保全期限
1.提起离婚保全诉讼的,有效期为15天,财产保全仅在诉讼前15天。如果申请保全的一方在15日内不起诉,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诉前财产保全转为诉讼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由申请人申请,并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必须在受理申请后四十八小时内对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作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2.如果在诉讼中申请离婚财产保全,需要保全的财产种类不同,财产保全的期限也不同。财产保全的效力并非没有终结期,一般维持至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执行之日。诉讼财产保全由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审查,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并根据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2。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职权主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二、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的条件
第一,需要对争议财产提起诉讼的财产保全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本案的请求权具有财产给付的内容。
二是未来生效判决因主客观因素无法执行或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转移、毁损、隐匿财产或者可能采取此类行为;客观因素是诉讼标的容易变质腐烂,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会造成更大的损失。
第三,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之后,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之前。在一审或者二审程序中,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判决已经生效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不得申请财产保全。
第四,诉讼中的财产保全一般应由当事人书面提交。当事人不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是人民法院很少依职权进行财产保全裁定,因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先执行错误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可以在诉讼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前,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提供的担保金额应当与请求保全的金额相等。申请人未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在诉讼中财产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可以直接从申请人担保的财产中获得赔偿。
三、离婚诉讼案中财产保全的费用
实际保全的财物数额按照下列标准缴纳:财物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物数额的,每件缴纳至30元;1000元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1%缴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缴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缴纳的费用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
综上,如果是离婚案件前的财产保全,那么当事人应当在15日内提起离婚诉讼,否则诉讼保全措施没有法律效力。希望你看完之后能对“离婚诉讼案中财产保全期限”有更好的了解。如果你有任何其他法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