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批前、批中、批后监管,有效防止违法用地,湖北省谷城县国土资源局结合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业务信息共享,决定从9月起在全系统推行土地审批、发证、执法、监察信息共享制度,加强土地使用监管。
该局要求,对每一笔新增建设用地,从申请用地到发放土地使用证,都要实行信息传递和反馈制度。该局相关业务科室按照各自职能传递相关信息,国土资源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动态检查,全面掌握建设用地监管审批情况。
做好“四共享”:一是审批信息共享。在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过程中,该局规划处、法规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全程参与,做好规划审查和用地合法性审查。同时,耕保部门将相关信息传递给土地所属镇国土资源所进行登记备案。二是批准信息共享。在土地供应过程中,法律法规科和执法监察大队全程参与,检查土地供应程序的合法性。在出具建设用地批准书前,耕保科将相关资料传递给该土地所属乡镇的局地籍科和国土资源所备案。三是监管信息共享。用地单位建设期间,土地所属乡镇国土所根据审批前和审批中的信息实施批后监管。如发现有变更规划条件、改变用途、非法转让等情况,经调查后将信息迅速传输至执法监察大队,由执法监察大队依法查处或通报相关部门,实现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四是注册信息共享。地籍局每月定期向耕保局、执法监察大队、土地所属乡镇国土所传输每宗用地的验收发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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