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征地拆迁 > 拆迁

北京石景山区项目用地全程监控系统,石景山规划自然资源分局

2010年被确定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试点地区后,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区政府、区国土资源分局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从土地资源利用和土地管理特点出发,加快产业转型和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完善土地管理工作机制。

石景山区土地资源有限,土地供需矛盾尖锐。实施首都文化休闲娱乐区(CRD)的战略目标,需要足够的发展空间;以首钢搬迁为契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需要腾出和置换老工业用地,为新产业入驻提供空间。为此,石景山分局在探索符合本地区特点的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该局深入分析了重点开发区域的土地利用特点和产业发展类型,提出了重点开发区域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经营指标标准体系。同时,建立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全过程管理机制,按照建设项目土地开发利用时序和节约集约指标标准体系,开展建设项目申请阶段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审批;构建审批过程中的批后监管机制,在征地、供地、发证、联合验收四个环节开展建设项目批后监管;工业项目建成投产一年后,对工业项目和重点工业发展区域集约用地进行年度审查;对于不符合集约用地标准的工业项目,要运用经济手段引导产业退出。

据悉,石景山区建设用地存量为901.13公顷。目前,全区正在运作的土地储备项目39个,总用地面积824.31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870.45万平方米。其中,集体土地面积590.18公顷,占全区集体土地面积的34.6%。石景山分局通过运作土地储备项目,加快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为形成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良好局面,增强发展紧迫感和资源危机感,石景山分局编制了《石景山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年报》,定期公布全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目前2009年年报已经形成并上报区政府,正在协调统计部门获取新的数据。同时,分局将会同区发改委、规划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建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考核工作机制。

  • 土地租赁合同拆迁纠纷,土地租赁合同拆迁纠纷案例
  • 土地租赁纠纷最新规定,土地租赁法规
  • 律师山地租赁合同纠纷,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律师
  • 滨州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土地租赁合同违约
  • 康国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康保土地出租
  •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如何解决,土地租赁纠纷怎么处理
  •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怎样处理,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由
  • 土地租赁纠纷的立案标准,土地租赁纠纷怎么处理
  • 厦门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律师,厦门房屋租赁合同
  • 耕地租赁合同纠纷怎么写,土地租赁合同履行义务诉状
  •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大媒体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