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工程合同索赔经常发生在工程建设或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合同索赔的管理涉及到一定的条件和程序。那么,工程合同索赔管理的程序和条件是什么?以下答案由富华说法网边肖提供,供您参考。希望下面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一、工程合同索赔管理的程序
1.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通知
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该知道索赔后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并说明索赔的原因。如果承包商未能在上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将失去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
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监理人正式提交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说明索赔的理由、额外支付的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上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如果索赔具有持续影响,承包商应在合理的时间间隔内继续提交持续索赔通知,说明持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并列出累计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
在索赔事件影响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索赔通知,说明最终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材料的准备
概述部分:简要讨论索赔的日期和过程;承包商为索赔付出的努力和额外费用;承包商的具体索赔。
论据:论据是索赔报告的关键部分。其目的是表明你有索赔权,这是索赔能否成立的关键。
索赔金额(或工期)计算部分。
证据部分。
3.提交索赔文件
承包人必须在索赔意向通知发出后28天内或工程师(监理人)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内,向工程师(监理人)提交详细的索赔文件及相关资料。如果干扰事件对工程的影响持续时间较长,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时间间隔(一般为28天)提交中间索赔报告,并在干扰事件影响后28天提交最终索赔报告。否则将失去对此次事件索赔的权利。
4、承包商的索赔期限
根据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承包商提出索赔的期限为:
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接受竣工付款证书后,在合同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视为无权提出任何索赔。
在承包人根据合同提交的最终结算申请表中,仅限于工程接收证书签发后的索赔。提交索赔的期限应在最终结算证书被接受时终止。
二、工程合同索赔管理的条件
工程索赔管理有以下三个条件:
1.与合同相比,事件造成了承包商工程费用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是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承担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商应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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