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建筑工程的任务是一项各个部门相互配合完成的事业。具体分为勘察设计等很多部门。没有几个不学本专业或者不专攻本行业的人能清楚的了解其中的关系和支撑。施工质量的主体包括哪些?下面,富华说法网边肖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是建设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
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勘察、设计文件和工程实体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无论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理单位,都是建设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
根据2003年6月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及其不良记录,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监理等单位的不良记录,应当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年检和资质评定的重要依据。
二、建设单位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包括部分
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追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工程五方项目负责人是指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指定本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第三条建设工程五方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是指参与新建、扩建、改建的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质量主体很多,包括总和,不是一个部门就能撑起一片天的。整个团队需要各个部门的相互支持才能得到最有效的发展,每个人都不例外。好了,以上是边肖为您整理的相关问题的资料。如有其他问题,请继续咨询法律,富华说法网律师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