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公司的民事主体之一,公司的民事行为由法定代表人履行,如签订合同、参与诉讼等。但公司清算结束,清算报告通过后,就要注销登记了。那么,在民法典中,公司注销后的财产转移如何处理呢?富华法律边肖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民法典中公司注销后如何办理房产过户
公司注销后,公司终止,无法办理房屋过户。如果公司有不动产,应该在清算期间进行处置,处置后才能注销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赔偿、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由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有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房屋过户公司名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房地产买卖合同(法规要求提交经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书、或房地产交易协议、或房地产分割协议;
5.已经设定抵押权的,应当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移送应提交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或者组织转让其房地产的,应当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让的批准文件;
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缴纳地价的证明。
根据以上分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在注销登记后终止,因此公司的房屋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注销前,公司应对其名下的房屋进行拍卖或出售处置,待资产处置完毕,债务清偿后,方可办理注销登记。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咨询富华法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