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之间的关系破裂,他们想离婚,他们需要协商分割,的共同财产等。如果有房屋等共同财产,在分割,买房后一般需要进行房屋转移登记,那么分割房产证中的夫妻财产在民法典中如何转移?富华法律边肖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民法典中夫妻财产分割房产证如何过户
根据民法,房子是不动产的一种。房屋在分割,后登记的,由房地产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时提供相关材料。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房地产权利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后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房地产登记由房地产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办理。
实行国家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方式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的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书、房地产界址和面积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
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和投资所得;
(三)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丈夫和妻子在处理共同财产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
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没有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妻子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一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应当依法受到保护。
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是不动产的一种,所以夫妻双方的房屋分割后,应当到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办理转移登记,申请时提供房产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咨询富华法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