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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医护工伤赔偿标准,新冠病毒工伤赔偿标准

今天给各位分享一下关于新冠医护工伤赔偿标准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新冠病毒工伤赔偿标准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工作期间感染新冠怎么赔偿?

医护及相关人员

早在去年1月份,人社部及国家卫健委就发了一则通知,表明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在疫情的预防和救治工作中感染新冠肺炎的,应该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医护人员:包含了医生和护士;

相关工作人员:包含负责体温测量、入户排查、公众场所消毒的广大社区工作者、警务人员等。

普通人员

普通人在上班期间不幸感染新冠肺炎的,很难被认定为工伤。

新冠肺炎的潜伏期长达14天,并且可能感染的场所很多,像我们出门拿外卖、坐公交地铁等都有可能被感染,因为很难证明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由工作原因引起”。在《工伤保险条例》中,也没有明确规定新冠肺炎属于工伤,所以具体要看我们受到的伤害,是否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由工作原因引起。

因公感染新冠死亡工作人员怎么赔偿?

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工伤待遇赔偿。

根据《关于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所以,劳动者因工作感染的,其是否构成工伤,应当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条件予以综合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收到伤害的,视同工伤。所以,普通劳动者作为志愿者支援防疫而被感染,可以认定为工伤。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山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新工伤医疗赔偿标准怎么算

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4.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5.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6.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7.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具体如下: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9.伤残津贴。职工被评定为一到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11.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上海新冠医护工伤赔偿金有多少

5000元。

上海近30万名全体卫生健康系统、医疗卫生单位医务职工提供抗疫特定保障,保障期内凡不幸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务职工均可获一次性支付补偿津贴,其中新冠无症状、轻型、普通型、重型津贴,一次性支付5000元,新冠危重型津贴一次性支付50万元。

市总及区总工会已累计下发各项专款达4000万左右,用于医务职工的关心与关爱,坚决做好广大医务职工的“娘家人”和“贴心人”。

因公感染新冠工作人员怎么赔偿?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工作期间感染新冠怎么赔偿如下:工作期间感染新冠的赔偿按工伤赔偿。工伤护理费的给付,在定残之前由单位按照实际支出承担责任,具体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即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工伤护理费在定残之后,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工作中得了新冠怎样赔偿?

一、员工上班感染新冠肺炎,不属于工伤

人社部等三部委发布《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明确“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民日报据此在其公众号解答,认为所有劳动者上班感染新冠肺炎都属于工伤,忽略了人社部发文的“预防和救治工作中”等限定条件,属于误读政策。二、员工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因感染新冠肺炎48小时内死亡,属于视同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无论员工什么时候因什么原因得什么病,只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直接死亡或发生不适送往医院48小时之内死亡,则属于视同工伤。新冠肺炎属于疾病的一种,符合视同工伤的条件即可得到雇主责任险的赔付。

三、员工上班感染新冠肺炎,用人单位仍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在不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下,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感染新冠肺炎,虽然不是工伤,但是用人单位仍需负管理责任。在新冠肺炎流行期间,用人单位应依法做好劳动者保护措施,比如宣传防护要求、每日测量记录员工体温、发放N95口罩,在工作场所消毒、隔离高危人员等。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感染新冠肺炎,虽然不是工伤,但是员工若举证用人单位未做好相关防护措施,存在管理过失导致自己不幸染病,可依据相关民事法律向用人单位主张一定责任比例的民事赔偿。需要注意的是,提供员工食堂和宿舍(包吃包住)的用人单位,如果未做好相关防护措施导致员工在非上班时间患病,也仍要承担赔偿责任。

四、建议雇主责任险扩展承保新冠肺炎责任

随着时间推移,大面积复工在即,很多企业难以完全做到防护要求,如有员工不慎在工作场所交叉感染,不仅影响企业生产,还将面临员工的索赔风险。即使员工未发生死亡,该名员工及同一工作场所内的多名员工隔离治疗期间的误工费损失对于企业来说也是一笔巨大开销。

根据《关于做好财产保险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保险理赔服务和保险产品开发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险部函〔2020〕34号)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要认真研究分析已有的保险产品,对能为疫情防控提供保险保障的,要及时推出,有效提供保险供给”。建议财产保险公司对雇主责任险扩展相应责任,设计合理方案。对于此次新冠肺炎来说,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局限于某员工确诊才赔付的传统做法,更要关注其他未确诊但因故被隔离14天的密切接触相关员工的误工损失问题。只有充分研究客户风险在哪里,才能有效转嫁企业法律责任风险,真正减轻企业负担,发挥好保险的社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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