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诉讼离婚程序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富华法律网(www.fhysw.com),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诉讼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 2、诉讼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 3、诉讼离婚的流程是怎么进行的?
- 4、起诉离婚需要走哪些程序?
- 5、诉讼离婚程序
诉讼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1)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2)审理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①审理前的准备。
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
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
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②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
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
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③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
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3)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
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
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
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诉讼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诉讼离婚程序如下:
1、在起诉阶段,提交起诉书和夫妻关系破裂的证据材料;
2、答辩阶段,被告提交答辩的,由法院将答辩状复印件送原告;
3、审判阶段,审判、法院调查、双方质证、查明事实真相、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4、生效阶段,法院送达判决法律文书,当事人签字生效。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流程是怎么进行的?
起诉离婚流程内容如下:
(一)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
(二)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
(三)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判决阶段: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起诉离婚需要走哪些程序?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1)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2)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①审理前的准备。
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
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
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②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
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
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③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
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3)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
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
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
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诉讼离婚程序
诉讼离婚程序是这样的:
1、起诉,要求离婚的一方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并且提供能够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
2、立案,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发现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7日内立案,并且通知当事人;
3、审理,人民法院会依法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主要查明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破裂;
4、调解,在审理过程中,法庭会对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会以调解的方式结案;
5、判决,法庭调解不成功的,会根据审理结果,作出相应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程序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更多关于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诉讼离婚程序的信息可咨询本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