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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农村小户型拆迁补偿标准,扬州农村房子拆迁标准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扬州农村小户型拆迁补偿标准,以及扬州农村房子拆迁标准对应的内容介绍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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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房屋补偿标准

根据当地政策和房屋具体情况而定。

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根据国家法规政策规定,具体拆迁项目的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在规定范围内评估确定。农村有砖混结构、砖木结构、土木结构等不同结构的房屋,而且每家房屋的新旧程度、装饰装修等情况也不同,这些因素都会影响房屋补偿款的定价。以湖南株洲为例,砖混结构房屋最高可补偿1080元/平方米,土木结构房屋最高可补750元/平方米。在农村,很多家庭都会在院子里栽种一些树木,不同种类的树,不同规格的树,在补偿上都是有差异的,果树的补偿是高于一般树木的。

扬州拆迁补偿方式是什么?

一、扬州 拆迁补偿 方式是什么? 扬州拆迁补偿方式有两种:产权交换式补偿和货币补偿。 二、扬州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 房屋征收 决定公告之日被 征收房屋 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 拆迁 的居民进行参考。如: 石家庄 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三、扬州市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 四、扬州市拆迁货币补偿方式: 一、房屋价值补偿 补偿标准同产权交换一样,不过增加了一项:即计算补偿金时将公摊补助面积计算在内一同作价。 二、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 参照以上标准,仅支付12个月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与产权交换式搬迁费标准相同。 三、其他补偿项目 对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只要符合条件,也享受各种困难补助、拆迁奖励、停产停业损失,及房屋专修、家电移机补偿等。 1、 集体土地 上 房屋拆迁补偿 目前, 集体土地征收 矛盾越来越突出,我国还没有专门制定一项为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规范性的法律、 法规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仍散见于土地管理法及地方性法规,但补偿标准较低,显然不符合实际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国家相关法制部门正在制定当中,具体什么时间实施,尚不可知。为便于做好拆迁工作,各县市在参照国家法规情况下,因地制宜,自行制定并提高了相应的补偿标准,如河北省出具了冀政(2008)32号文件。农村征收拆迁包括农用地和 宅基地 两个方面,下面一一分述: 2、 农村宅基地 房屋补偿 因国家正在抓紧制定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新标准,目前仍按生效的法律、法规进行补偿,宅地地上房屋仅作为附着物予以补偿。相信新的法规出台后,可能完全参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项目予以赔偿,再次我们将拭目以待。在这里我只是简单估算应该补偿项目:1、 宅基地补偿 费;2、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3、安置费和搬迁费;4、困难补助和奖励;5、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6、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 对于房屋拆迁的补偿相信大家都不陌生,但是由于各地政策不同,赔偿的项目以及 赔偿金 额的计算标准都略有不同。文中所说的扬州市拆迁管理办法所涉及的内容非常全面,但具体拆迁项目不同,拆迁的补偿方案是不同的,各拆迁项目补偿标准以政府下发安置补偿方案为准。

扬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随着城市规划建设,征地 拆迁 已经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由于 征地 问题关系到大家的切身利益,所以大家对征地的补偿标准都十分关心。具体的征地标准需要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视情况而定。下面,就给大家讲讲扬州市 征地补偿标准 是什么,供大家查阅参考。 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11〕40号)要求,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调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 全市统一按照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确定土地补偿费标准。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的最低标准:广陵区、维扬区、开发区以及市规划建设区内邗江部分(邗上、蒋王、汊河、杨庙、瓜洲、杭集、槐泗、沙头,下同)每亩21000元,其中常年种植的菜地每亩30000元;市规划建设区外邗江部分以及宝应县、高邮市、江都市、仪征市每亩18000元,其中常年种植的菜地每亩22000元。征收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征收农用地土地补偿费计算;征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征收农用地土地补偿费的0.5倍计算。 (二)安置补助费 征收农用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计算。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按照被征收农用地的数量除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前人均占有农用地的数量计算。每一名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其安置补助费最低标准,广陵区、维扬区、开发区以及市规划建设区内邗江部分每人23000元;市规划建设区外邗江部分以及宝应县、高邮市、江都市、仪征市每人17000元。征收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 征地补偿 ,原则上执行我市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如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标准高于我市,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标准。 (三)青苗补助费 一般按一熟作物的产值计算,能如期收获的原则上不予补偿。具体标准如下: 1、麦子、油菜:广陵区、维扬区、开发区以及市规划建设区内邗江部分每亩为1000元,市规划建设区外邗江部分以及仪征市、江都市、高邮市、宝应县每亩900元。 2、水稻:广陵区、维扬区、开发区以及市规划建设区内邗江部分每亩为1200元,市规划建设区外邗江部分以及仪征市、江都市、高邮市、宝应县1100元。 3、蔬菜:广陵区、维扬区、开发区以及市规划建设区内邗江部分每亩为1800元,市规划建设区外邗江部分以及仪征市、江都市、高邮市、宝应县每亩1500元。 4、棉花:每亩1000元。 (四)地上附着物补偿 各县(市)人民政府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扬州市征地补偿安置暂行办法》(扬府发〔2002〕84号)确定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基础上,相应调整地上附作物补偿标准。市区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另行公布,未正式公布前,各区仍按《扬州市征地补偿安置暂行办法》(扬府发〔2002〕84号)确定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执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上述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具体标准作出相应调整,不得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调整后报市人民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调整后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助费最低标准从2011年4月1日起实施。在此之前经依法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项目,按原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二、确保 征地补偿费 落实到位 各地要严格执行征地补偿资金预存制度。在征地报批前,要将征地补偿费用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中政府出资部分存入征地补偿资金预存专户。认真执行征地报批前告知、听证、确认程序和征地批准后的两公告一登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等程序。征地补偿费必须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不得分期支付。被征地农民家庭承包地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未能调整其他质量和数量相当的土地给其继续承包经营的,必须将不少于80%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被征地农民选择货币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必须按时全额发给农民,严禁克扣、侵占、截留、挪作他用。对不按规定支付补偿安置费用,或克扣、侵占、截留、挪作他用的,一律依法严肃处理。要建立健全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三、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调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确保征地补偿费支付到位,事关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全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征地补偿的法律 法规 和政策规定,依法履行有关程序,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各项工作。要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各级人民政府与各有关部门依法征地、依法补偿安置的自觉性,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认真做好新老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新的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要严肃纪律,规范土地审批管理,不允许在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前突击批地,不允许采取变通的方式降低补偿安置标准、延迟支付补偿安置费用。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管理,确保征地补偿安置落实到位。 通过上文对 扬州市征地补偿标准 的介绍,相信大家现在对扬州市征地的补偿标准已经有了比较清晰的了解。如果大家对征地补偿的事情上还有其他疑问,或遇到一些纠纷,为了切实的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大家可以向专业的 律师 进行 法律咨询 ,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农村房子拆迁补偿标准

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律师解析:

农村房子拆迁补偿计算方法:

1、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3、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4、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5、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

6、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土地管理办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以上系笔者关于扬州农村小户型拆迁补偿标准以及扬州农村房子拆迁标准一些小小看法见解,若有不当之处烦请批评指正,若有什么建议意见,欢迎大家留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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