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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例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只适合党政机关等事业

文书档案管理办法一、管理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二)对机关各处室形成的各种门类的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立卷归档(一)归档范围凡是反映本机关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图片、照片、录音、录像带等,均应立卷归档。(二)归档要求1.各处室要按照立卷归档范围,将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根据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有机联系,科学整理立卷。

(六)按规定向省档案馆移交应进馆的档案。(七)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制定本机关档案存、毁制度。(八)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的档案业务工作。(九)负责厅机关大事记的搜索、整理和编印。

文书档案管理办法一、管理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二)对机关各处室形成的各种门类的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三)集中统一管理机关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四)开展档案史料的编研工作,积极提供利用,为机关工作服务。(五)在集中主要力量抓好机关档案工作的基础上,对直属单位和本系统档案工作进行必要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六)按规定向省档案馆移交应进馆的档案。(七)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制定本机关档案存、毁制度。(八)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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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档案保管(一)档案库房门窗要坚固,并安装防护设施,下班前关好锁牢。(二)档案工作库房要随时加锁,钥匙妥善保管,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三)档案库房要有防火设备,对灭火器要定期检查,及时修理,保持完好状态。

(三)集中统一管理机关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四)开展档案史料的编研工作,积极提供利用,为机关工作服务。(五)在集中主要力量抓好机关档案工作的基础上,对直属单位和本系统档案工作进行必要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省政府向省人大报告的省政府组成人员任免议案,省人大任免通知永久4.系统表彰奖励的文件材料永久5.有关全省奖励升级的文件材料永久6.有关全省政务公开的文件永久(八)人才流动开发处文书保管期限1.本处年度干部调配、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分配计划、总结、报告等文件材料永久2.有关干部调配、毕业生分配的政策规定永久3.本处组织召开全省工作会议安排、通知、讲话、发言等有关材料永久4.本处有关重要工作向上级的请示、报告及上级的批复、领导批示等文件材料永久(九)培训教育处文书保管期限1.全省公务员培训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总结、报告永久2.全省人事系统干部教育工作会议的领导讲话、典型经验等文件材料长期3.本处有关重要事项向上级的请示、报告及上级的批复、指示等有关文件材料永久4.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安排长期(十)工资福利处文书保管期限1.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有关政策法规永久2.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政策性文件规定长期3.关于工资政策向人事部的请示及对下级请示的批复长期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政策长期5.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政策永久6.全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调整离退休费的实施办法、配套政策和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长期7.离退休、工龄计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第二次人才开发方面的政策、规定、意见长期(十一)职称管理处文书保管期限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有关政策法规永久2.组建(调整)中、高级评审委员会的批复永久3.破格晋升高级职务审批表及有关证明材料永久4.向省委、省政府、职改领导小组的汇报、请示及批复,职改领导小组成员的任命和调整永久5.省直各单位高、中级职务聘任方案的审批意见永久6.省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的审核意见永久7.职改工作计划、总结、汇报、意见永久8.省职改领导小组会议纪要、职改工作会议领导讲话及经验材料永久9.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于职称工作的建议、提案及答复长期10.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名单及软盘永久11.各种数字统计表(汇总表)永久12.职改信息长期(十二)专家管理处文书保管期限1.国家对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的有关文件、批复及专家扶贫的有关文件永久2.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与管理有关文件材料永久3.科技人员家属“农转非”方面的政策法规长期4.跨世纪人才选拔的有关文件材料永久5.非教育系统留学人员选派与回国人员管理的有关文件材料长期6.河北省留学人员联谊会的有关文件材料长期(十三)军官转业安置培训处文书保管期限1.军官转业安置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永久2.省军转工作小组、军转办文件、简报永久3.军转办向上级的请示、报告永久4.省军转年度转业干部花名册定向名单、领导批示短期(十四)职称考试中心文书保管期限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及职称外语考试规定、报考条件、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标准、合格人员名单和软盘长期(十五)录用考试中心文书保管期限1.全省招录公务员考试考务的规定和办法长期2.具体考试过程中制定的考试方案、编制的招考简章、发布的招考公告、印发(编排)的准考证(号)、考试成绩登统表短期3.笔试试卷、面试题本、题库长期4.全省面试考官队伍培训、管理及等级评定等有关文件材料长期(十六)人才交流中心文书保管期限1.人才流动宏观管理政策性文件永久2.人才引进、人才培训、人才市场建设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总结、报告永久3.人事代理、人才测评及流动人员社会保险、职称、工资和流动人员争议仲裁工作的政策法规永久4.组织召开的全省工作会议及培训安排、通知、讲话、发言等有关资料长期5.向上级的请示、报告及上级的批复、领导指示等文件材料永久(十七)人事信息中心文书保管期限1.事企业单位干部统计报表永久2.国家公务员统计报表永久3.退休干部统计报表永久4.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国家机关干部统计报表永久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报表永久6.推广GPMS有关文件长期(十八)工考中心文书保管期限1.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培训考核的政策法规永久2.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审批人员名单长期(十九)省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书保管期限1.全省机构编制工作计划,总计报告永久2.省编委、编办关于省直各单位和市级行政机构,省直事业机构的设立、合并、撤销、职权范围及人员编制等批文永久3.有关重要事项向上级的请示、报告及上级的批复等文件材料永久4.省机构改革工作小组、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办公室会议纪要永久5.机构编制工作会议及联席会议材料长期6.本单位负责办理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的文件材料长期7.本单位机构设立、合并、撤销,改变名称、职权范围及人员编制的文件永久8.本单位印发的《机构编制简讯》长期。

(三)归档时间1.文书档案在次年五月底以前接收完毕。2.会计审计档案在年终之后,为方便工作可暂由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保管一年,于第二年六月底以前移交档案室保管。3.基建档案在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基建部门整理成卷交档案室保管。

(六)档案室每季对档案保管的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检查,并作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五、档案统计(一)为了给本机关各项工作提供*有效的档案服务,协助业务处室做好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档案人员需认真做好机关档案统计工作。

三、档案利用(一)本厅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经本处室主要负责人签批,可查阅本处室形成的档案资料。因工作需要查阅其它处室形成资料时,在征得其它处室领导同意后经厅办公室主管副主任批准后方可查阅。

(二)保管期满的档案(长期和短期)如还需使用,由鉴定小组鉴定,提出销毁意见。(三)销毁档案时,到指定造纸厂销毁,必须有两个监销,监销人应在销毁册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销毁方式和日期。

(四)需要利用党组、厅务会议记录,必须经党组书记或副书记、厅长或副厅长批准后方可查阅。(五)本厅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本人经办的会计档案,需征得主管财务的副主任同意;财务人员或其它同志因工作需要查阅他人经办的会计档案时,需征得本处科领导同意并经财务处处长批准后方可查阅。

六、档案鉴定和销毁(一)以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及使用价值为鉴定依据,由档案员鉴定,将鉴定情况交档案室负责人审核,提出处理意见,经档案鉴定组鉴定后,对需销毁的档案编造清册,办理批准手续即可销毁。

(二)查阅摘抄档案,需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表。未经档案室同意,不能复印、复制、公布档案材料,一般不能将档案带出档案室,特殊情况需要借出者需要办理借阅手续,并及时归还。(三)不准在文件材料上涂改、剪裁、加圈、画线、折叠,不得随意折卷或撕去其中文件。

七、保管期限(一)办公室文书保管期限1.上级机关下发的由办公室承办的文件材料永久2.党和国家领导人、上级机关视察、检查我厅工作时形成的题词、讲话、声像等重要的文件材料永久3.人事厅工作总结报告及计划、规划长期4.人事厅制发的(包括与其他机关联合制发的)办公室承办的文件材料永久5.由办公室承办的厅务会议记录、纪要及筹备组织的人事工作会议领导讲话、典型经验等文件材料永久6.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省人大、省政协提案议案的答复永久7.办公室工作计划、总结、汇报、会议记录长期8.办公室编写的《河北人事信息》长期(二)机关党委、人事处文书保管期限1.党组会议记录、纪要永久2.人事处工作计划、总结、汇报、会议记录长期3.本机关机构设置、撤并、名称更改、组织沿革、工作条例、人员编制、启用印信材料永久4.厅机关干部任免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惩的文件材料永久5.干部职工录用、转正、调资、定级、离退休、职务职称评聘、复转、抚恤死亡等文件材料长期6.本厅职工调动工作行政工资介绍信存根长期7.本厅职工花名册及党员统计表永久8.省委组织部、省直工委及上级机关下发并需要执行的重要文件及落实材料长期9.厅年度考核目标工作报告等有关材料长期(三)纪检、监察室文书保管期限1.上级党纪、政纪有关法规、准则、规定等文件材料永久2.本厅制定的有关廉政建设的文件材料永久3.清理超标准住房工作有关文件、报告、结论等材料长期4.对本厅干部党纪、政纪处分材料永久(四)综合规划处文书保管期限1.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计划宏观管理政策性文件长期2.全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工资总额计划及管理文件长期3.全省干部计划(包括增干和公务员考录)等文件长期4.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工资总额计划及管理文件长期5.干部统计资料、报表永久6.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工资总额统计报表永久(五)政策法规处文书保管期限1.贯彻落实上级机关有关工作的规划、请示、报告等永久2.全省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永久3.公务员制度推行工作的若干政策、规定和意见永久4.公务员制度实施工作批复及其他重要文件永久5.企事业人事制度改革方面的实施方案、通知、规定、办法等永久6.有关工作的省委、省政府和厅领导重要讲话永久7.人事制度综合宣传和法制宣传工作的规划、通知、规定、意见永久8.重要调研资料和报告长期9.省行政学会章程、组织机构及学会组成人员名单等永久(六)录用聘用管理处文书保管期限1.有关录用工作的政策性文件永久2.重要工作向上级的请示及领导批示永久3.本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全省录聘用工作会议材料长期4.审核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办理录聘用审批手续有关材料长期(七)考核任免奖惩处(政务公开办公室)文书归档期限1.省直单位非领导职务评定情况永久2.有关省政府行政机关非领导职务评定文件永久3.行政职务任免报告,省直单位任免材料,省政府任免阅办笺,省人事厅任免通知,干部任免呈报表。

2.厅机关的立卷归档工作在档案室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各处室必须把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按立卷要求整理预归成卷,经档案室检查合格后方可归档。3.声像档案应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照片档案应将照片和底片分别整理归档。

(四)统计工作应随时进行。将收集的文件材料及时整理登记入库,随时做好建立,年末对前一年归卷数目进行一次全面汇总,并填报上级机关。(五)定期统计利用情况,每年末统计当年档案借阅人次,总结档案利用效果。

(二)按档案统计制度的规定,需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及利用情况进行统计,并按照规定向档案业务管理机关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三)建立健全档案数量统计,借阅及其效果统计,鉴定情况登记,档案管理基本情况统计。

4.会议审计档案应由财务会计部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5.档案室接收案卷时,各处室必须将归档的案卷编制好移交目录,一式两份,档案人员按照目录清点无误;验收案卷质量符合要求后,交接双方在移交目录上签字,一份存档案室,一份本处室留存,以备查找。

(四)档案库房要有温度计、干湿计,根据季节和气候的变化,注意通风,力争将湿温度分别控制在14-24度,相对温度45-60%的范围内。(五)档案库房要有防光、防虫、防尘、防鼠等用品和设备,并及时检查,如发现药物失灵要随时更换。

要追究责任?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违反

滴水成河,如果13亿人口的中国真正做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它所汇集的力量将不仅是我们国家走向未来的支撑,也是我们民族对于地球和人类的馈赠。俭节约、艰苦创业”这个古老而又年轻的命题,如今重又被赋予新的历史使命和战略意义。

曾几何时,“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诗句常在耳边回响。如今,在老百姓的日子越来越惬意的大好形势下,我们为什么还要厉行节俭、反对浪费?在经济条件逐渐宽裕、老百姓的吃住行娱节节升级的前提下,难道吃好点喝好点有错吗?勤俭节约的背面就是奢侈浪费。

而眼下,奢侈浪费在一些领域已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喝酒要喝五粮液、茅台,吃菜要吃鲍鱼、鱼翅,衣着要奢侈品。事实上,在资源有限的前提下,一个人倘若仗着有钱,一味铺张浪费已经不应该了,而更令公众反感的,则是建立在公权力之上的各种公务奢侈浪费。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我们每个人的手里都紧握着珍贵的“资源”,掌握着对这些民族发展“命脉”生杀予夺的权力,成之毁之、爱之损之在于我们每个人的行动。。

:勤俭节约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古代圣贤的生活十分节俭,经常穿粗布衣,吃粗米饭,

曾几何时,“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诗句常在耳边回响。如今,在老百姓的日子越来越惬意的大好形势下,我们为什么还要厉行节俭、反对浪费?在经济条件逐渐宽裕、老百姓的吃住行娱节节升级的前提下,难道吃好点喝好点有错吗?勤俭节约的背面就是奢侈浪费。而眼下,奢侈浪费在一些领域已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喝酒要喝五粮液、茅台,吃菜要吃鲍鱼、鱼翅,衣着要奢侈品。事实上,在资源有限的前提下,一个人倘若仗着有钱,一味铺张浪费已经不应该了,而更令公众反感的,则是建立在公权力之上的各种公务奢侈浪费。其实,在公务领域中,政府的财政资金是有限的,如果一方的投入过多了,就会挤占了其他领域的投入,如媒体上经常曝光的...

其实,在公务领域中,政府的财政资金是有限的,如果一方的投入过多了,就会挤占了其他领域的投入,如媒体上经常曝光的某某县行政大楼豪华,而对应的是该地区的教育投入却少之又少;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旅游等活动的钱花多了,用于改善职工生活条件的钱就少了……总之,基于权力的奢侈浪费会对公众权利带来挤出效应,带来一系列新的社会不公。

反对浪费只适合党政机关等事业单位?厉行节约

(二)退保资金的财务处理。对纳入清退范围的退保资金,属于用私设“小金库”或财政专款购买的商业保险,一律上缴同级财政部门;属于用职工福利费、职工福利基金、工会经费等其他资金购买的商业保险,由单位按原资金来源渠道收回。

二、本规定所称“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区分为以下两类:(一)党政机关和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中:党政机关是指,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是指,按照人事部和各地人事厅局有关文件确定的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附件:关于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若干问题的规定为规范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的行为,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加强财政性资金的管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将有关问题规定如下:一、本规定所称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是指由单位缴付全部或部分保费,为干部职工购买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各类商业保险产品的行为。

单位在规定的清退期限内拒不自查自纠,甚至弄虚作假、隐瞒不报,以及在本规定下发后仍违规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的,一经查出,购保资金一律没收并上缴同级财政部门;对单位主要领导等有关责任人员,按照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构成犯罪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句口号是毛主席提出的。适用于全社会。

其他有关事项,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0]42号)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七、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时,严禁下列行为:(一)购买虽在本规定险种范围之内,但具有投资分红性质的商业保险;(二)购买本规定险种范围之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商业保险;(三)为本规定受保人员范围之外的其他人员购买任何形式的商业保险:(四)违反本规定的财务列支渠道,挤占、挪用其他资金购买商业保险,以及私设“小金库”购买商业保险等;(五)利用行政隶属关系或行政管理职权,指使或接受主管范围以内的下属单位为单位领导干部或职工购买商业保险;(六)利用职务之便,在购买商业保险的过程中收取“回扣”等谋取私利的行为。

特岗人员、援藏援疆等支援西部地区干部职工人身意外伤害险费用,应首先在单位按照规定计提的职工福利费中列支;职工福利费不足的,党政机关在人员经费中列支,事业单位在职工福利基金中列支。四、不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商业保险,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一)购保的险种。

(四)允许个人自愿买断。在受保人员自愿用个人资金补偿单位已缴保费的前提下,允许个人续保。采取个人自愿买断方式的,单位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弥补个人应补偿给单位的款项或为个人续保提供赞助。

对于没有纳入清退范围,但财务列支渠道与本规定不一致的,可不再进行账务调整。(三)保费的清退方式。各保险公司在向原投保单位支付退保资金时,对由单位缴付全部保费的商业保险,退保资金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单位,不得直接向受保人员支付现金或银行储蓄存单;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出资购买的商业保险,退保资金由单位和个人按缴费比例分配,退保损失也应按比例分摊,保险公司给单位的退保资金须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保险已经期满或失效,个人领取了年金、红利等收益的,以及在本规定下发之前已办理退保并由个人领取了退保金的,也必须全部清退。在本规定下发时受保人员已经死亡或正在接受大病医疗保险的,可不列入清退的范围。

财政部监察部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有关人民团体,高法院,高检院,民主党派,工商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监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监察局:根据2004年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的部署,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财政部、监察部针对目前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的有关问题,研究制定了《关于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若干问题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中央单位和省级财政部门应认真汇总《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清退情况统计表》(附后),形成清退总结报告,并于2004年11月30日之前上报财政部。九、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现行财务规章制度及财政性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自身内部财务管理,杜绝用公款违规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的行为。

(五)清退时限及监督检查。各单位应由主要领导负责,高度重视清退工作,严格执行本规定的各项政策和要求,并将有关清退结果报同级纪检、监察和财政部门备案。各级纪检、监察和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各单位清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及时跟踪检查各单位清退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并对清退结果进行必要的抽查,切实保证各项清退政策的贯彻执行。

(三)保费的财务列支渠道。公务旅行交通意外伤害险、特岗人员以及援藏援疆等支援西部地区干部职工人身意外伤害险费用的财务列支渠道,按照本规定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处理。补充医疗保险费用在社会保障费中列支。

财政部监察部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有关人民团体,高法院,高检院,民主党派,工商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监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监察局:根据2004年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的部署,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财政部、监察部针对目前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的有关问题,研究制定了《关于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若干问题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

十、省级政府和中央部门可以结合实际情况,依据本规定明确的各项政策和原则要求,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清退方案,并报财政部、监察部备案。十一、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各级政府和部门制定颁发的有关政策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二)受保的人员范围。一般仅限于单位在职的干部职工,但离退休人员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赴外就医的,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伤害险。(三)保费的财务列支渠道。公务旅行交通意外伤害险的费用在单位的差旅费中列支。

五、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为特岗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对特岗人员的界定、具体的意外伤害险险种、以及购保资金的额度等,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省级政府和中央部门审批确定。其中,中央单位由部级机关审批确定,报财政部备案;地方单位由省级政府各部门及直属单位商省级财政部门报省政府审批确定,有关审批文件抄送省级财政部门。

六、不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干部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单位承担的年度购保资金额度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工资总额的4%(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的口径执行);超出部分的购保资金,由受保人员自行承担,并由单位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不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三、党政机关和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商业保险,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一)购保的险种。仅限于旨在风险补偿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包括公务旅行交通意外伤害险、特岗人员的意外伤害险,以及为援藏援疆等支援西部地区干部职工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险。

限于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意外伤害险,以及与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相关的险种。购买补充医疗保险的只能是未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或公费医疗的事业单位。(二)受保的人员范围。意外伤害险受保人员的范围按本规定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补充医疗保险受保人员的范围包括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和离退休人员。

八、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以上条款的规定,认真清理本单位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的商业保险,有关清退政策规定如下:(一)清退范围的界定。对各单位用公款购买的商业保险,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商业保险险种、受保的人员范围,以及用私设“小金库”或财政专款购买的商业保险,一律纳入清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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