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婚姻家庭 > 离婚

离婚起诉后怎么找律师调解

离婚诉讼,如何争取法庭的成功调解法庭调解有哪些好处呢

大家好,我是受法庭委托专业办理离婚案件的唐唐,办理了几千宗的婚姻家事案件,今天我们来聊一聊:如何争取法庭的成功调解?

希望调解的人,概括起来有以下两种类型:

第一种:重视关系超过金钱的人:

这种人爱好和平、内心友善、重视人际关系、念旧情、不愿意撕破脸,不管自己在理还是不在理,不管是输是赢,就是不愿意陷入紧张、敌对的关系里,不愿意跟对方对簿公堂,希望和平处理。这种人是非常受法庭欢迎哒!

第二种:想争取比判决更好的结果的人。

以上两种人特别期待法庭的成功调解。

好了,婚姻案件,具体哪些情况下要争取法庭的成功调解呢?法庭调解有哪些好处呢?

以上种种是当事人最常见的想要调解的动机,但是如何争取法庭的成功调解呢?有3个技巧:

①:节省法官的时间:

法官非常的繁忙,一年要审理几百宗案件,尤其是在一线城市,不少法官周末还加班,所以,如果你能节省主审法官的办案时间,法官就有可能乐意帮你调解。

②:找到法庭的优秀调解员:

有些法庭配备了能力很强、精通判决的调解员,如果你的案件能够委托她调解,也是非常幸运的。

③:提前拿出合情合理合法的调解方案,让法庭乐意、主动帮你调解

,比如说:财产分割你可以拿到500万,但你愿意让步20万元给对方,证明你比较通情达理,这样的人,法庭是比较欢迎的,自然也容易得到法庭的帮助。但如果财产分割你可以拿到500万,没有特殊理由非要600万,这样的情况下,法庭给你调解的概率就很低。

好了,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离婚案件,就找唐唐!下期我们再会!

看婚姻故事、学婚姻法律:

对方死活不同意离婚,如何在1天内快速办理协议离婚、和平分手?

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一方不同意离婚能拖多久?对方不同意离婚的原因是什么?

哪些夫妻离婚离得很慢?不可能快速协议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能拖多久?

一天火速办完诉讼离婚,抚养费还多拿142万

女方:想离婚可以,给我一个亿的赔偿!儿子:恭喜你们离婚了!

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权?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如何让法庭把孩子抚养权判给我方?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是多少?法院收费是多少?如何节省巨额诉讼费?

抚养费:为什么有些人只拿到几百块钱?有些人多拿到几百万、上千万?

抚养费到底可以拿多少?如何拿到更多的抚养费?抚养费10问

离婚期间孩子被抢、被藏、被控制,如何成功夺回?如何让法庭毫不犹豫把孩子判给我?

未婚先孕、未婚生子,如何请求法庭帮我圆满解决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与继承问题?

离婚诉讼中,父亲如何成功获取两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如何让法庭毫不犹豫的把抚养权给自己?

诉讼离婚程序是什么?离婚案件开庭时法官要问什么问题?我要如何准备开庭资料和发言?

离婚诉讼,如何争取法庭的成功调解?法庭调解有哪些好处呢?

离婚诉前调解程序是什么

在离婚的时候,一般法官会先行调解,要是调解不能和好的话,才会进行离婚判决。而离婚调解是在诉讼之前进行的话,往往称之外离婚诉前调解。那么这个离婚诉前调解的程序是什么呢?接下来

上海离婚纠纷律师

为你解答。

一、离婚诉前调解程序是什么

诉讼外调解,也称诉前调解、行政调解,是指对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先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这里的有关部门,是指法院以外的有关部门,包括当事人所在单位、妇联、基层调解组织和行政主管部门。诉讼外的调解不是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必经程序,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也不是离婚的必经程序。婚姻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先经过诉讼外的调解程序,经过哪个机关调解。诉讼外调解不影响婚姻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所以对诉讼外调解必须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对婚姻当事人进行强迫调解。

由于有关部门对婚姻双方当事人及其矛盾都有一定了解,可以做到对症下药,在实践中对及时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家庭纠纷,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起着积极作用。而且在诉讼外调解中“有关机关”不是裁判机关,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性不强,可以做到不进一步伤害夫妻感情、改善夫妻关系、消除对立情绪,所以易为当事人接受,它有效防止了当事人轻率离婚,或者促使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二、什么是离婚调解

离婚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内调解。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据此,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即使起诉前已经婚姻登记机关、街道组织调解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仍应进行调解。

在进行调解时,审判人员必须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工作,宣传法律、政策和社会主义伦理道德,对有过错的一方进行批评,对无过错的一方进行疏导。调解开始后,应首先做好调和工作。感情尚未破裂,但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及时判决不准离婚;双方感情确己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的,则应做好调解离婚的工作,当事人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及时判决准予离婚。

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并不是指当事人非接受调解不可。对离婚当事人进行调解,也必须坚持自愿和合法的原则。一方面,必须双方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而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另一方面,所达成的协议内容必须是经说服教育并由当事人民主协商的结果。

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调解,有利于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指导工作,妥善、慎重地处理离婚案件。而且对调解所达成的协议,当事人一般愿意执行,这不仅有效预防了纠纷的进一步恶化,也减少了法院的执行工作。

人民法院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要分清双方的是非责任。必要时可与当地的基层组织、有关单位密切合作,共同进行说服教育工作,以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和好或达成离婚协议。

离婚诉前调解是不能由法院主持进行的,此时可以是由当事人所在单位、妇联、基层调解组织和行政主管部门来主持进行离婚诉前调解。要是调解不能和好的话,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诉讼离婚时只能等着判决其实还能调解关于调解要知道些

大家都知道,在我国离婚有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一般来说,大家都更乐意选择协议离婚,毕竟省时省力省钱,但是协议离婚的前提是夫妻达成了共识。

没达成共识时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可是诉讼离婚在很多人看来离婚诉讼是件大工程,有时候真的会拖得太久,那么离婚除了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是不是就没有其他的选项?

其实很少人都会忽视在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之前,会有这样一个环节——“婚姻调解”!

离婚是可以进行调解的,这也是离婚程序中合法的一部分,当事人可以在诉讼离婚以前或是诉讼过程中申请调解,请第三方介入帮助双方达成离婚的合理约定。

此时的调解分为调和和调离,现实中一般是以调和为主,如果调解成功就会有一份离婚调解书。

那么一般离婚案件怎么调解,离婚调解书有什么用?

不得不说离婚诉讼是一个大工程,如果可以通过调解来解决,确实没有必要到法庭上对簿公堂,而调解只要成立,也能实现跟判决一样的效果,因此调解不失为一个好选项。

那么什么情况下需要选择“离婚调解”呢?

选择离婚调解的最重要的考量来源于以下三点:

那么诉讼调解环节会在何时出现?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调解一般可以在立案前、诉前还有诉讼中。

并且其实在起诉之前,夫妻双方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也可以选择调解。

而根据调解的主体不同,可以分为社会团体调解、律师调解。有时候经过律师或者调解机构调解过的纠纷是可以得到人民法院的确认的。

而法院调解,分为立案前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在问题较为清晰、事实较为清楚、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情况下征求双方的当事人的同意后进行调解,可以起到在问题没有扩大前就通过有效、温和的方式解决,防止双方当事人冲动离婚;

诉前,当事人依申请向法院申请诉前调解或者法院可以依职权进行诉前调解,诉前调解由法院进行主导,委托专业的调解机构进行调解;

诉讼中,法院可以依职权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由法院主导进行调解,针对诉讼中突出的无法协商一致又不好根据法条机械判决的问题进行调解。

那么法院这边是怎么进行调解的呢?

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法院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法院调解会根据开庭审理的方式和步骤进行。

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

法定代理人与对方达成协议发给判决书的,可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共识,那就只能继续透过诉讼程序来解决离婚的纷争。当事人可以在调解不成立以后向法官请求进行裁判,也就是从调解程序转成审判程序,法院就可以开始调查证据、传唤证人等等。

如果你是先起诉而被强制进行调解的,调解不成立后法官则会自动开始审判程序。

可是离婚诉讼都到一半了,还能进行调解吗?

有时候诉讼打到一半,双方来往的过程中可能不再那么针锋相对,而想要和对方好好谈谈,这样来得及调解吗?

其实是可以的。

在审判过程中,如果发现当事人双方有和谈的可能,法官也可以主动将案件移交调解,请调解委员会介入;如果双方想要请人介入调解,也能主动向法院申请移交调解。

另一种可能是,双方不需要他人介入,而自行达成和解的共识,那么在诉讼过程中也可以向法官表明双方愿意和解,希望做成和解笔录。一旦做成和解笔录,跟调解笔录一样,跟判决有相同的效力,可以达成离婚的效果。

那么如果调解成功了,离婚调解书什么时候能拿到?

1、离婚调解书一般而言当庭调解的,人民法院当天就可以制作好,由双方当事人签收;

2、如果离婚调解书,人民法院不能当天制作好的,可在调解结束后,双方签字确认调解笔录,之后3-5天人民法院可以将该调解书制作好后送达给各方当事人。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审理结束了并不代表调解程序结束了,只有在双方均签收了离婚调解书,才视为离婚调解书生效。

离婚调解书有什么用?

1、结束诉讼程序

法院调解生效后,说明人民法院最终从法律上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结束了诉讼程序。法院调解结果,不经审判监督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变更或作出与原调解相抵触的裁判。

2、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法院调解生效后,不得再行起诉,但是调解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撤诉的离婚案件等几类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除外。当事人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或上诉人民法院非经法定程序也不得撤销调解书和改变调解书的内容。

3、一定程度的强制执行力

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生效调解书,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其实对于深陷离婚泥沼中的当事人而言,调解无论是协议中的调解,诉前调解和诉中调解都能为当事人节省时间和金钱,同时也避免两人因为诉讼而闹到不可开交,也能实现好聚好散的初衷!所以有时候“调解”也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

最后大家还有任何法律方面的问题都可以在评论区留言或者直接私信咨询!

无相关信息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大媒体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