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儿童抚养费是支付者收入的20%。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儿童保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儿童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
如有固定收入,护理费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支付。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的照料费用的儿童比例可适当增加,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如无固定收入,可参照上述比例,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护理费金额。
在特殊情况下,上述比例可适当提高或降低。
成年子女也需要父母的支持:如果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况之一,父母有能力支付,他们仍应承担必要的支持:
(一)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仍在学校学习;
(3)没有独立的生活能力和条件。
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在下列任何情况下,如果父母有支付能力,法院应支持子女增加抚养费的要求:
(一)原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由于儿童生病或上学,实际需要超过原来的数额;
(3)有其他应当补充的正当理由。
来源:百度百科-儿童抚养费
*低儿童抚养费是支付者收入的20%。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儿童保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儿童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
如有固定收入,护理费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支付。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的照料费用的儿童比例可适当增加,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如无固定收入,可参照上述比例,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护理费金额。
在特殊情况下,上述比例可适当提高或降低。
扩展数据
第《*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号法第18条规定:"如果一个孩子在下列情况下要求增加抚养费,有支付能力的父亲或母亲应得到支持:
(一)原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二)因患病和子女就学,实际需要超过规定数额的;
(3)还有其他正当理由应补充说明:
当子女要求父母一方增加赡养费时,必须符合《*离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的三个条件。第3款"因其他合法原因应增加"包括儿童健康成长的所有必要费用,但不包括与儿童生活在同一条件下的生活费用。
参考来源:百度百科——关于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费处理的一些具体意见
*高法院的第《婚姻法解释(一)》号等法律对赡养费问题做出了规定。总结之后,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子女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和其他费用。
二、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数额时,一般按以下三个标准来确定。1、儿童的实际需求。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 .如果有固定收入,子女抚养费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支付。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的照料费用的儿童比例可适当增加,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如无固定收入,可参照上述比例,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护理费金额。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增加或减少比例。四、一、有条件的,赡养费可以一次性支付。2、暂时
二、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数额时,一般按以下三个标准来确定。1、儿童的实际需求。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 .如果有固定收入,子女抚养费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支付。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的照料费用的儿童比例可适当增加,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如无固定收入,可参照上述比例,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护理费金额。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增加或减少比例。四、一、有条件的,赡养费可以一次性支付。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支付,也可以按季度或按年支付。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2002年8月2日国务院发布)
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计生法》),制定本办法。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