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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醉驾处罚新标准

  如果一辆车在路上行驶,它必须遵守一定的规则和条例。如果它违反了某些规定,它将受到某些处罚,尤其是酒后驾驶和酒后驾驶。这种行为危及公共安全。因此,也有一些新的处罚。接下来,我们将与北京律师网小编一起了解2020年对酒后驾驶的新处罚。

  一、2020年酒后驾驶处罚新标准

  (一)在血液酒精含量为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造成交通事故并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高速公路上行驶

  驾驶载客营运机动车

  存在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行驶、驾驶无驾驶证的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调查的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酒后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构成其他犯罪的,如危害公共服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处以罚款时,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改的态度等,确定适用于主刑的罚款数额。

  (五)公安机关在查处机动车酒后驾驶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对扣押过程、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和血样提取过程进行记录;如果条件允许,应拍摄照片、录音或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六)血液酒精含量检测和鉴定意见是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通过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符合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并在抽取血样前逃逸的,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可以作为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检测或者抽血前再次饮酒,经检测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七)办理机动车酒后驾驶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并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调查、起诉和审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可以根据案件情况予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如果获得取保候审的条件得到满足,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能提供担保人或支付保证金,他或她可能被置于监视居住之下。情节严重的,可以逮捕违反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二、醉酒驾驶的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22条和《刑法》第133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赛,情节严重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犯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从重处罚的规定定罪处罚

  如果法定*高刑罚是无期徒刑或死刑,起诉的时效期限应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有必要起诉,必须提交*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后或者人民法院受理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起诉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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