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交通 > 酒驾

醉驾看守所七天的生活,醉驾看守所对人员的要求有哪些?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每个家庭都有了更快的出行方式。每当有大事件,不可避免的要吃饭或者聚会。聚会喝酒是必然的,在酒精麻醉下开车会发生交通事故。那么,酒驾看守所对人员和人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我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鉴定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完成鉴定的时间,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10条规定,看守所不得接收下列两名患有疾病的犯罪嫌疑人:一是患有精神病或急性传染病;二是患有其他严重疾病,生命可能有危险或生活不能自理的在押人员,但对社会极其恶毒和危险的除外。近年来,由于监狱在押人员死亡事故频发,上级部门的问责力度加大,导致看守所不愿意接收甚至拒绝接收一些患有疾病的犯罪嫌疑人。看守所不愿意接受的疾病有以下几类:

第一类是高血压、心脏病等心脑血管患者;

第二类是为了逃避被拘留而故意吞食刀片、针头、指甲等异物的人; 第三类是正在治疗的肢体损伤等等。为了降低事故风险和工作负担,看守所随意扩大了非拘留范围,造成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应当收押的犯罪嫌疑人没有收押,影响刑事诉讼顺利进行;

二是部分惯犯、累犯认为自己有病,拒绝在看守所、监狱羁押,而是无所畏惧地继续犯罪,给社会造成很大危害。

在实践中,由于在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患有疾病的诊断过程中缺乏监督,容易弄虚作假。对此,笔者认为,看守所因病不接收犯罪嫌疑人的条件和程序应当予以明确,以减少实际操作中的混乱。

第一,应由*高司法机关联合出台规定,对看守所不能收押的疾病范围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

对羁押期间发生危及生命的疾病、精神疾病和传染病的可能性做出了具体规定。笔者认为,拘留犯罪嫌疑人的主要出发点应该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在确定不能收押的疾病范围时,应当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有关。如果犯罪轻微,人身危险性不大,不拘留不太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行为,可以适当放宽不拘留的范围,减轻看守所负担,帮助犯罪嫌疑人治病。对犯有严重罪行的人、累犯、累犯和其他危害现实社会的犯罪嫌疑人,看守所应当克服困难,采取相应措施拘留犯罪嫌疑人。*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关于对在押未决犯不采用保外就医办法的通知》(1984年11月26日)第2条有类似规定。对于主观案件极其恶劣的犯罪嫌疑人,如果确实存在社会危险或者串供、自杀的可能,即使患有严重疾病,也应当予以逮捕拘留。看守所应该给他们积极的治疗。如果病情严重,可以当场住院。

第二,对为逃避羁押而故意吞吃钉子等异物,或以其他形式自伤自残者,只要没有生命危险,一般应予收押.

《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第三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残的,不得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后果自负。这项规定虽然是针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但也应该适用于在押前吞食异物的犯罪嫌疑人。从司法实践来看,这些犯罪嫌疑人大多是累犯和累犯,

对于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的犯罪嫌疑人,看守所可以采取药物治疗、加强护理、定期体检等方式,防止发生意外。对于慢性传染病患者(如乙型肝炎患者),应采取隔离、滞留、隔离餐具、生活用品等措施,防止发生感染性事故。《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第三十一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发现患有传染病的,应当立即隔离治疗,但不要求办案机关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措施。

第三,对非急症的犯罪嫌疑人,该羁押的应予羁押。.

对于拟变更拘留措施的犯罪嫌疑人的疾病诊断,看守所和检察监督人员应当共同到场。对拟收押的重大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疾病诊断,也应当有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和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的人员参加,避免犯罪嫌疑人以欺诈手段逃避收押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喝酒是一种坏习惯。不仅对自己的身体不负责任,对别人也不负责任。当第四,应当明确规定对犯罪嫌疑人疾病诊断的程序,可指定专门的医院,明确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的法律责任的囚犯想自杀和自残时,他们应该得到积极的对待和照顾。为了社会的和谐发展,请不要酒后驾车。以上是对醉驾看守所人事要求的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醉驾看守所

无相关信息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不做为行动指导,本站只是转载信息,不为访客形为负责,如果法律咨询点击底部咨询律师按钮,本站特邀律为您回电解答。如内容和信息有侵犯您的权益请点网站底部联系我们:发邮箱我们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