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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和醉驾怎么处理,酒驾和醉驾的区别

自2011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修改了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新刑法加重了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但经过七年的刑法处罚,一些公民并没有重视。他们很幸运,在路上酒后驾车。他们的行为不仅不重视自己的生命,还迫害他人的生命和财产。什么是酒驾和酒驾?酒驾和酒驾按*新法律扣多少分?两者有什么区别?关于处罚有哪些不同的规定?

一、酒驾和醉驾的不同标准

1.酒后驾驶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GB 19522-2004)中的规定,当每100 ml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 mg,且每100 ml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小于80 mg时,视为酒后驾车。

2.酒后驾驶的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GB 19522-2004)中的规定,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每100毫升血液含80毫克的驾驶员为醉酒驾驶员。

这个标准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对比,20mg/100ml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80mg/100ml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2瓶啤酒;100mg/100ml,大致相当于半斤低度白酒或3瓶啤酒。换句话说,喝一杯啤酒就是酒驾,喝半斤白酒或者三瓶啤酒就是酒驾。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及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明确规定:

1.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五年内不得再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必将予以叫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制止直至醉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和操作机动车。

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八种从重处罚情形

(一)造成交通事故并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

(三)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上行驶的;

(四)驾驶载客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不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侦查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由此我们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酒驾和醉驾扣多少分。我们知道,我们可以通过呼气来初步确定司机饮酒后的酒精含量,并根据酒精含量的结果来判断酒驾和酒驾的区别。通过抽血和测酒精含量,*终可以定罪处罚。喝酒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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