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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规定,关于醉驾的最新规定

在我们国家,很多人喜欢喝酒,当朋友聚会时,喝点酒也能让他们开心起来。但是,酒后不要开车,否则在酒精的影响下,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很大。严重酒驾构成酒驾。江苏省对此有明确的规定,那么,江苏省的酒后驾车规定有哪些内容?我们来看看这篇文章。

一、江苏醉驾规定有哪些?

1.认定酒驾行为,应当严格把握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判断行为人的酒驾行为是否已经危及或者足以危及公共安全,以确定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

2.行为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反映危险驾驶犯罪程度的主要因素,驾驶的车辆类型、行驶的道路类型、行驶的距离和实际损害后果也是重要因素。同时要综合考虑罪犯的认罪悔罪态度、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醉酒驾驶被处罚的情况以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3.惩治酒驾罪,要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酒驾者一般要定罪处罚。对醉酒程度低、犯罪轻微、认罪悔罪态度好、对被害人理解的人,可以从轻处罚。

4.在农村人少的偏僻道路上醉酒驾驶摩托车,行为人血液酒精含量不超过醉酒标准的20%,且未发生事故,或者虽发生交通事故,但仅造成自伤后果或者财产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可以认定犯罪明显轻微,不应以犯罪论处。

5.公安机关认为情节明显轻微,不能以犯罪论处的,应当将撤销案件的决定送达同级人民检察院。

6.人民法院判决危险驾驶罪时,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的,量刑起点为拘役一个月。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被告人可以将其血液酒精含量提高50mg/100ml一个月,以确定基准刑。

二、江苏醉驾立案标准是什么?

1、经酒精呼气试验,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的机动车驾驶员,无论其对试验结果是否有异议,都应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经鉴定,血液酒精含量超过醉酒标准(80mg/100ml)的,以涉嫌危险驾驶立案侦查。

2.机动车驾驶人在查获交通事故现场或者经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故意在进行酒精呼气试验或者抽取血液样本前饮酒的,公安机关应当对其血液酒精含量进行检测。经检测,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的,以涉嫌危险驾驶立案侦查。但是,有其他证据证明行为人在驾驶车辆前没有饮酒。血液酒精含量可以作为证据。

3.经酒精呼气试验达到醉酒标准的机动车驾驶人,被查获后逃逸,不能及时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的,应当以酒精呼气试验记录的酒精含量为依据,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进行调查。酒精呼气试验记录的酒精含量可以作为证据。

综上所述,根据相关法律,酒精度大于80的司机构成酒驾。根据江苏省醉酒驾驶条例,认定为醉酒驾驶的,应当纳入危险驾驶罪。量刑时,法院的起点是一个月的刑事拘留。之后每增加50%的酒精含量,可以增加一个月的刑事拘留刑期。当然,公安机关认定情节轻微的,可以申请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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