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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罚款不交会怎么样,醉驾怎么处理

现在人们已经逐渐进入小康社会,家家有车不再是梦想。但是,除了遵守交通规则,*重要的是明确不酒后驾车的原则,因为酒后驾车或者酒驾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那么南京酒驾对南京人的处罚是多少呢?让我们听听边肖的回答。

一、南京醉驾罚款多少钱的?

酒后驾车的处罚标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五年内不得再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酒后驾驶撞死人逃逸怎么判?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交通肇事罪有三种不同的处罚级别(量刑等级):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里所谓“重大事故”,是指根据《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

(一)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且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人的;

(2)死亡三人以上,对事故负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法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解释》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一人以上因交通事故受重伤并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饮酒或者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无驾驶资格的机动车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部件失效的机动车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照或者报废机动车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行驶的;

(6)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

其他特别恶劣的情形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且全部或者主要负责的;

(2)死亡6人以上,对事故负同等责任;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力支付60万元以上赔偿的。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交通肇事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六条交通事故发生后,行为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隐匿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一定已经充分了解了南京酒驾的处罚是多少?这个问题的答案。与…的事故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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