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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土地赔偿?征用土地杨树赔偿标准

2020年,农村征地补偿款标准新变化你家一平方补偿多少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一、征地补偿费的构成包括哪些?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三、征地补偿费如何管理

现实中很多征用土地的行为的程序虽然合法,但是在支付、管理征地补偿费的时候有履行瑕疵。

我国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土地征用批准后三个月内,将征地补偿费用支付给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在完成了支付之后,补偿费用管理又成了问题,征地补偿费如何管理?对于补偿费用的管理要分类讨论:

1、土地补偿费

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管理,主要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可视土地使用者或者土地承包者对土地的投入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2、安置补助费

谁负责安置,谁管理、使用,不安置的支付给个人。

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谁拆迁或迁建的,支付给谁;自行拆迁的,支付给附着物的所有者;林木、果树补偿给所有者。

4、青苗补偿费

青苗的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禁止侵占、挪用被征地单位征地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5、对征用承包户的土地补偿

征用农业承包户的土地,承包期限在10年以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可以将土地补偿费的80%支付给土地承包经营者。

根据上文的介绍,相信大家都已经知道征地补偿费是有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以及安置补助费这几项了吧,不同的补偿项目,规定的补偿标准不同,可以看本文作参考。更多农业信息,可在绿领时代APP上获取,多维度服务乡村的专业平台,你想了解的、想获得的都在这里!

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随着国家大力发展建设,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越来越多的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同时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也越来越高,那么2022年,农民朋友的房屋和土地被征收时,能获得哪些补偿呢?盛廷律师为大家做了整理:

(新旧土地管理法关于集体土地补偿标准的条文对比)

从以上法律条文对比可以发现新《土地管理法》关于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有以下几点改变:

农村村民住宅单独补偿

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后,农村征收土地,要补偿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

,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

社会保障费用。

相较于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已经明确了,农村农民住宅单独补偿,而不是按照地上附着物的成本价格来算。

征收农用地的补偿标准改变

征用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取消原来的年产值倍数法,全面改用

省级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

来确定,而且明确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至少每三年由省级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例如,今年,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正式批复了聊城关于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调整。批复中明确指出,新一轮《聊城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包括房屋等23大类,144小类;较上一轮标准平均提升了19.01%。

先补偿后搬迁、尊重农民意愿

新法将征收宅基地的补偿单列出来,要求尊重农民意愿,采用重新安排宅基地及补偿建房费用,提供安置房,或者按照被征收的宅基地和农房价格进行货币补偿,同时提供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增列失地农民的社保费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总之,2022年以后实施集体土地征收时,补偿标准相较于之前补偿标准肯定是有所提高的,法规的修改也更好地保障了农民朋友的合法权益。

但盛廷律师还需要提醒大家注意

:现在已经有新的补偿标准,若相关部门仍以原来的补偿标准予以补偿,是不合法的,此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补偿协议,与征收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应当及时联系专业拆迁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向上一级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听证,或是在律师的帮助下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等,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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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征地补偿费的标准是什么

2021年征地补偿费的标准

征地补偿费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补偿倍数≤10)

安置补助费

1.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被征收的耕地数量÷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2.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人均)安置补助费=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4≤补偿倍数≤6)。但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注意:依照上述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过省级政府的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能超过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另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并公布了各市县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可参照适用。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补偿,青苗补助费*高按照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播种不久或者投入较少,可以按照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

二、征地补偿费的分配

土地补偿费

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应当符合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在实践中,存在争议*多的便是对土地补偿费的发放。在发放过程中,村集体经济组织一般会预留一定比例的土地补偿费,主要是用于处理村集体公共管理与基础设施等。但具体预留的比例是由各省自行制定具体的分配办法,一般预留比例大致为20%至30%。

土地补偿费=村委会预留部分+余下用于被征地的农户

安置补助费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三、征地补偿费的支付

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时间一般是依据补偿安置协议,根据补偿协议约定的支付时间进行发放。如果补偿协议中没有约定的话,参照法律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对于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分配方案的形成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

四、征地补偿费用的监督与管理

村委会不开会讨论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如果村委会没有经过村民会议讨论任意支配土地补偿费,损害村民权益,不依法向村民发放征地补偿款,村民可以向乡、镇政府反映,乡、镇政府有权实施监督,责令其改正。如果乡、镇政府不作为,那么村民可以针对乡、镇政府的不作为提起行政诉讼。

《*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人民法院对农村集体组织所得收益分配纠纷是否受理问题的答复》中表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成员之间因收益分配产生的纠纷,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当事人可以就该纠纷起诉至人民法院。所以在因征地补偿费的分配问题上产生纠纷,村民既可以向乡、镇政府反映,也可以起诉村委会,要求支付相应份额。

村委会不公开征地补偿费的收支情况,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了村务公开制度,村委会应当将征地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村委会不公布或者公布事项不真实→村民有权向乡(镇)或是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反映→政府及相关部门调查核实→调查结果:责令依法公布;查证有违法行为,有关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政府选择不作为,那么村民就有权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政府履行责令村委会依法公布的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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