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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工作应急预案?如何做好征地拆迁工作

征地拆迁前应该做哪些准备工作

在房屋被拆迁之前,一般都会通知到位的,在得知了拆迁的工作之后,需要向人民政府进行确认,然后查看拆迁的公告,之后签订拆迁合同,那房屋拆迁之前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

整理了以下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用书面形式可以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

每次申请一项公开,可以向政府部门了解该地块用途,手续是否合法?规划通过没有?有没有违法改变用途?有没有一块地用多次割地块申报?拆迁征地手续是否具备?征用完要施工是否有施工许可证等等,这些要用书面形式取得,如果他们某项不合法,被征迁户在谈判中的筹码就多些。而这些部门中有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建委(建设局)、房管局等。

2.吃透各项拆迁安置补偿的政策。

虽然拆迁方所制定的各项补偿政策的标准都普遍偏低,在我们确定补偿要求的时候仅有参考价值,但是还是要对具体的政策进行细细的研读,因为只有在充分了解的情况下,才能质疑其中政策的不合理、不合法之处。另外,史律师在办案的过程中经常遇到补偿项目补偿缺漏项的情况,比如明明项目的实施意见里包含了停产停业损失,但是拆迁方偏偏告诉你条件不符合,你的企业没有停产停业损失。或者告知你这个项目没有土地补偿,这都是我们在拆迁维权中经常遇到的问题。

3、准备搜集取证的工具

例如:录音设备、智能拍照录像的手机、上网设备,证据对于后期维权至关重要,用图片、视频、录音来说话更有说服力。要熟悉各大网络发布平台,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在具有影响力的网络平台中发布一些信息,以便取得更多的人关注。

4、多和有经验人事交流

和有经验的征地拆迁户、法律专业人士多线下接触交流,以防有事的时候可以临时得到一些帮助,尽量要有几个信得过的朋友,在你有事的时候帮你发布信息,联络外界和家人。

5、就是专业人员的准备

聘请专业的律师,准备好谈判方案和应急预案。从法律层面来看,一旦与拆迁方正面接触后,就要预防产生财产风险和人身风险,一般*主要的就是提前做好法律保护措施,防止被强制拆迁或者违法拆迁。

注意征地拆迁中*重要的四方案、两公告你都知道吗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征收方为了尽快达到征收目的,通常都会省去各种审批手续,直接征收村民土地。很明显,这样做是违法的,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必须要有四方案、两公告。在实践过程中,很多被征收人因不了解征收时的程序以及哪些文件很重要导致自己的补偿少了一半。

古人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因此我们只有提前了解相关知识,才能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

征收中的四方案指的是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材料编写,并逐级上报省级政府或国务院进行审批。

什么情况下应公开

要想尽快找到征收方的违法点,通常都会采用信息公开的方式,但是一书四方案并不是随时都可以通过信息公开获取这些方案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规定,“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政府信息,应当是正式、准确、完整的,申请人可以在生产、生活和科研中正式使用,也可以在诉讼或行政程序中作为书证使用。因此,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以及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一般不属于《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而前面所说到的“四方案”是地方相关部门为了报请上级机关批准征地所制定的过程性文件,因此很多地方并不认为它是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

不过,为了督促地方土地征收部门做好信息公开的工作,我国国土资源部门在2014年下发了《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了“一书四方案”助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但也要明白一点,要想获得“一书四方案”必须是在征地项目进入实施阶段后才能申请公开。

也就是说,“四方案”的公开时间应该是在用地批复之后且已属于确定的实施阶段。否则的话,“四方案”依旧是过程性信息,不会给公开的。

除了以上的四方案之外,在土地征收过程中,以下两公告也颇为重要。征地是否合法其第一审查的目标就是要看他就没有贴出征收公告。

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征地公告是保障被征收人的基本知情权,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地批文之日起10日内进行公告。

可是实践过程中我们发现,多数情况下征收方是不给公告或是延期公告,这种情况是违法的。因此被征收人在发现要征地却没有公告时,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公告,在没有公告时,被征收人是有权拒绝办理一切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同时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在实践过程中,很多征收部门在实施征收时都存在没有依法履行职责,没有进行公告,或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贴上去之后,立马又撕下来等情况。这样的行为*终导致的是被征收人不知晓公告内容而损失合法利益。

对此如果被征收人遇到相关部门没有依法进行公告的时候,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相关部门予以公告,同时被征收人有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

安拆网:2021年*新施工现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作为每一个工程人都应该将安全生产牢牢的记在心中,尤其是施工方不仅要保证工程的进度还要保证工程安全生产,这时就需要作出工作安全培训以及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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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为大家分享一下2021年*新施工现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突降大雨或暴雨时,立即起动水泵抽水,并安排专人不间断观察基坑的稳定情况。

坍塌事故的指挥控制

发生坍塌事故后,由项日经理负责现场总指挥,发现事故发生人员首先高声呼喊,通知现场安全员,由安全员打事故抢救电话“120”,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医院打电话抢救,同时通知项目副经理组织紧急应变小组进行现场抢救。工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清理土方或杂物,如有人员被埋,应首先按部位进行抢救人员,其他组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展扩大,让现场安全负责人随时监护边坡状况,及时清理边坡上堆放的材料,防止造成再次事故的发生。在向有关部门通知抢救电话的同时,对轻伤人员在现场采取可行的应急抢救,如现场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伤人员流血过多造成死亡事故发生。预先成立的应急小组人员分工,各负其责,重伤人员由水、电工协助送外抢救工作门卫在大门口迎接米救护的车辆,有程序的处理事故、事件,*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紧急救援的一般原则

以确保人员的安全为第一,其次是控制材料的损失。紧急救援关键是速度,因为大多数坍塌死亡是窒息死亡,因此,救援时间就是生命。此外要培养施工人员正确的处险意识,凡发现险情要立刻使用事故报警系统进行通报,紧急救援响应者必须是紧急工作组成员,其他人员应该撤离至安全区域,并服从紧急工作组成员的指挥。

1)、通讯

项目部必须将110、120、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号码、企业应急领导组织成员手机号码、当地安全监督部门电话号码,明示于工地显要位置。工地抢险指挥及安全员应熟知这些号码。

2)、警戒与治安

安全保卫小组应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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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有话说:安全生产时多方责任并非一人责任,保证工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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