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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欠债太多怎么办?欠债太多无力偿还怎么办

负债太多怎么办看懂这篇文章为你带你上岸节省几万到几十万的利息

经常有人问,我欠网货欠了几十万,月还款几万块甚至更多,还不起了怎么办?

大部分网货/信用卡分期期限:12个月

大部分利率:在年化10-18%

50万网货借款,月息1分为例:月息1分,每月利息5000,每月本金还款50/12=41000

月还款:46000(大致估算,每个网贷利率有高有低)

以上是比较保守的算法,如果欠款50万,每月还款将近5万,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是无法偿还的!

那么,怎么解决困境呢,*常见的方式,债务整合优化:

怎么整合:

1)房产抵押

同样50万为例:

利率:年化4-6%

年限:*长10年

还款:先息后本:每月还款金额:2000元

等额本息:每月还款金额:5500元

债务整合好处:多笔贷款转化成一笔,减轻还款压力,

给予充足时间还款,节省利率一大半,避免逾期风险

以上,还会有人问:我没有房子怎么办,针对这种问题,目前来说具体要看下社保公积金,打卡工资,流水等资质,这种资质可以做一笔大额信货,*高可以做5年的信货,*低利率2-3厘,也可以解决一部分的问题!

当然,*核心的问题,就是需要贷款的时候先做贷前规划,可以选择哪些利率低的产品优先选择,这样就不会陷入旋涡!

总之,征信且用且珍惜!

中国地方政府的巨额债务是怎么形成的

起点:

分税制改革、官员激励机制

导火索:

2008年”4万亿“

1986-1993年,我国财政政策实行

“财政包干”

,中央与地方“分灶吃饭”。比如1988年的北京,年收入增长率4%内部分和中央五五分成,年收入增长率4%外部分全部归北京。

“财政包干”的利处很明显,调动起地方积极性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但弊端是造成中央财政弱的局面,于是1998年,我国实施

分税制改革

分税制

大体可以理解为将地方大部分税收收归中央[重点变化:增值税],这样一来,中央更有能力应付一系列风险事件冲击(2008年经济危机、汶川地震),更有能力推动国家重点项目发展(高铁),更能保证重大改革(国防现代化);但背后的代价是,

地方财政收入低

(虽然有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但仅仅能覆盖政府工作人员工资)

GDP与晋升的关系虽然存在一定模糊,但官员政绩和当地经济发展离不开关系,每年中央定下的GDP增长目标,省市县乡一层层分发下来,层层加码,只会更高,不会更低。

想要经济发展,那就要大力投资,所以对于地方政府,

招商引资

是重中之重。重要的客商是地区发展的希望,“乡镇工作从吃饭和喝酒开始”是有一定道理的。

想要吸引好的项目入驻,开发土地,修路,修建工业园,基础设施先要搭建起来,这些,都是需要钱的;各地政府都在积极引入好的项目,竞争自然激烈,而金融服务与融资能力是其中一大焦点,实业投资需要的资金不仅量大,要源源不断“输血”,且资金面临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大,此时民营资本不敢入,而政府投资就要“扛起大梁”。

活越来越多,钱越来越少→借贷

[“土地财政”]

(还有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因是官员任期有限,新官上任举债大搞项目,寅吃卯粮,冲政绩,3年后调走,没有完工的项目成了政绩工程,完工的项目中又有一批盈利能力差项目)

2008年中央对地方融资平台和银行信贷限制放宽。大水漫灌则泥沙俱下,什么样的项目都可以融到资金,就算收益极低。而这一批不可能偿还的债务只能通过抵押土地贷款,加大投资发展经济,后随着经济发展地价太高,再抵押借出新资金借新还旧以应对。

不得不说

如果没有地方政府的巨额债务投资制造业,中国也不可能在短短的20-30年成为世界第一制造业大国

,创造出这样的经济增长奇迹。但是经济增长背后的代价是巨大的,很多项目回报率低,政府难退出,持续输血下,资源仍被人为引导去往这些生产过剩、回报率低的项目,且“土地财政”的债务模式下,房价飞涨带来的民生问题也值得关注。

2010年,改革与治理启动,出台一系列政策试图解决地方债务问题,如债务置换、官员负债行为终身追责等,但改革推进缓慢,困难重重。个人观点,只要地方口袋空空和经济发展任务层层加码的现象仍在,地方债务问题恐怕很难解决。

关于乡镇村欠款问题,地方政府债务

说说我自己家里的经历吧,2006年,安乡县陈家嘴镇洪山村(现更名合并为洪福村)村干部向我的阿姨,我的母亲共借钱十几万,一直到现在都没有还,有借条,盖的洪山村的公章,还有其他村的。*早的借条都是1997年的了,距今已经23年,这些村都归陈家嘴镇政府管辖。每次要他们还钱,村书记就以各种理由搪塞,敷衍了事。十几年前,这是很大一笔巨款了,这钱可是血汗钱啊!现在也不知道怎么办,有些村的村书记都已经去世,有的村答应一年还一部分,也是空口说白话,一分钱没有还。实在是没别的办法,才在这里发帖,下面图片是其中的一张借条,公章有点模糊了,肉眼还是能看清,拍照出来不是很清楚了。借款人是洪山村村干部.贺腊珍,以上陈述句句属实

还有其他几个村的借条,都在,反正就是不给钱,每次都是拖,推诿扯皮。

1997年1月25日,安德乡四分村,借款37500元。

2004年10月16日,安德乡四分村,借款10355元。

2000年12月19日,陈家嘴镇汉兴村,借款13136元。

2000年,12月19日,陈家嘴镇汉兴村,借款18396元。

2003年10月26日,安德乡四分村,借款20000元。

加上帖子*开始发的

2006年1月13日,洪山村借款46357元

37500+10355+13136+18396+46357=125744元

所有本金总计125744元,大写:人名币十二万五千七百七十四元

昨天上午,陈家嘴镇政府工作人员联系我,说要我加微信给他发送其他借条,发送给镇政府工作人员得到如下回复都在图片里。

政府抓老赖,惩治老赖,那如果政府是老赖呢?

于是我把我的这些情况,发到了本地论坛。安乡论坛,其中有些回复,还是比较中肯,具体如下:(盖的村里的公章,说明是基层组织、更可能的是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出面借的“私”款公用,大部分用于村里上交国家的任务了,也就是交给国家了。难道党的基层组织负责人竟是如此不讲诚信不讲信用不讲有借有还的天理?!国家不应该重视和怎么处理吗?好几年前我给我某同样遭遇的亲友下载打印的资料显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乡级债务国家都有逐步偿还的安排,而没说到村级债务。某年给李总理反映回馈到乡里后乡领导说村民委员会是自治组织,因而要自己处理。请问:自治组织的党的领导也是村民自治选举的吗?绝对不是!村民只选举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村党组织人选是上级党委决定后提出再由有资格的党员村民选举,不是全体村民选举l!村级自治组织难道就不受乡党委和上级党委管理了吗?上级党委难道只管理人而不管事?!乡党委负责人哑言,只好请亲友多体谅村级困难,等村里有钱时再还,因而一直拖到现在。真不知法律规定的民间有凭条的借款的20年的有效期到了或过了后会怎么处理此类事!是修法呢还是作废还是揭竿而起还是什么?)

还有一条是:(说法律起诉的途径解决的坛友,以我亲友的经历统一回复如下,不代表官方,只是经历:

我亲友也是1997年被某乡某村党支部书记亲自上门来借的,打的条子载明利息月利1分,1.5分,2分,3分的都有,那足民间借款的普遍利率,没有超常规高的利息,须知1992-1995年银行存款都有保值贴补利率,加上存款利率,银行存款年利率都在2分以上,因此,民间借贷高点是常态。只是后来才国家出面高于36%的部分的年利息不受法律保护,由当事方自主协商;银行利率和高于银行利率至24%的年利息受法律保护,高于24%-低于36%的利率有证据双方意思真实明确的受法律保护。我县在徐书记时搞消赤减债,强行政府出面将民间借款利息一律由高调到1%,就是月利率1分,民众被迫接受。政府干预市场的功能可见一斑!

亲友到法院咨询也咨询了律师,此类案件一律不受理,因为全国普遍,不好审判,按理村组织应归还----当时村民组织法已颁行但还没有象现在这样职权明晰,不具有法人资格,因而当事人还不能起诉村民委员会,只能*低起诉乡政府,乡政府是当时*低级的法人资格政府,而乡政府又不能完全替代村委会,乡政府不愿当这个冤大头,这样就连起诉的对象都没有,总不能越级起诉县政府吧?农民当时还没有那个胆!----但判决形成例案,对国家无利,对民众也无利,因而法官和律师几乎异口同词地劝阻亲友诉讼,并说:就是判你胜诉,你还是要到村里去拿钱啦,村里不拿钱,等于没判,不可能我法院或其他哪个单位给你出这个钱吧,还是多找村里,尽量商量个办法,逐步还。你起诉,把关系搞僵了,就更难拿到钱了。法官律师都这样说,亲友只好打消诉讼的念头,而村里就是一直拖着不还,形成这样的老赖局面。今年初*高法副院长江必新撰文指出我国目前存在着19个方面连法律都不可调和的问题,此类民间借贷是否属于其一?

所以,民间这类借款,个人连个诉讼的对象都没有,起诉空气呀?!

哀民生之多艰!)

我就有点闷了,盖了公章的借条,居然能拖23年,部分村的村书记都已经去世,人生还有多少个二十年呢。

发帖到安乡论坛,90多万点击率,有关部门却一直不给正面回复。是不怕事情闹大呢还是什么,难道借钱不还就有理了吗?

本是路人疾恶如仇

若是你我向谁求助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以官之名欺诈政府

骗民钱才天理不容

以一敬百赏罚分明

自強不息中国强大

具体大家可以去安乡论坛市民心声栏目去看看就懂了。

安乡论坛原帖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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