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拆除合同 房屋装修拆除工程合同书
发包方:******管理有限公司
承包方:
甲方将XXXX拆迁项目中所涉及的部分建筑物委托乙方进行拆除施工和渣土清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施工内容及工程量:
1、施工内容:建筑物拆除,渣土清运。
2、工程数量:934m2
3、拆除标准:拆除范围内建筑物房屋拆除、渣土清运至室内地平。
4、注意;施工中拆下的各类废旧材料归甲方所有,均由甲方自行处理。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工程价款:
(1)双方商定:本工程单价为15元/m2。
(2)项目总金额;壹万肆仟元(14000元)
2、结算方式:
(1)自签订合同开工日,甲方只付工程款的30%(4200元);
(2)乙方完成全部拆除清运工作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尾款。
三、施工日期:
1、本合同工程定于2011年月日开工,于2011年月日竣工。
2、因不可抗力或天气影响等因素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时,甲乙双方可以重新约定开工或竣工日期。
四、双方责任及权力:
甲方:
1、乙方进场后,甲方向乙方进行施工交底,交待清楚施工现场周围地下障碍物与在施工中需注意的事项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负责协调切断通往被拆除区域内的水源、电源、热源、燃气、通信等线路。
3、配合乙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甲方指定为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施工中有关事宜并监督乙方的施工全过程。
乙方:
1、负责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环保措施。
2、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大连市开发区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提出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条文施工作业,注意环保要求:洒水降尘,控制噪声,避免不安全因素发生。
5、负责机械及人员的安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防范措施,确保施工中万无一失;对因管理不善所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6、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尊重甲方的管理制度。
7、乙方指定为工程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工程拆除事宜并及时向甲方通报工程拆除有关情况。
五、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规定,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其责任。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全部承担(含经济损失)。
2、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做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北京市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或对合同条款修改,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
2、补充协议及附件与本合同正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须共同遵守。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解除合同范本怎么写
生活难免有意外,大家如果在已经签订了正式的合同协议的情况下,因为某些突发情况需要解除合同协议,则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协商一致并且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书,才算完成一个解除合同的完整过程。下面请看江苏德誉法钧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的解除合同协议书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解除合同书范本
[1]
甲方:
乙方:
根据实际情况,在平等协商,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本于诚信,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2017年7月16日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及其它相关协议。自协议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灭。甲乙双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求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甲乙双方同意对于合同订立、执行过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损失自行负责担。
第三:鉴于合同未能履行是由于客观经济形势变迁造成的,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退还乙方已经交纳的甲方施工管理费16.5万元;待该工程施工完成计量结算后(2017年12月6日前)甲方退还乙方已交纳甲方10万元履约保证金。
第四、甲乙双方都保留通过诉讼解决本合同争议的权利,在本协议生效后,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寻求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在诉讼过程中,本协议将不利于违约方的解释。
第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日期:
上面就是江苏德誉法钧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的解除合同协议书范本,大家需要的话可以复制这段范文打印出来就可以直接用了,要是还有什么双方也别协商的意见处理条款,也只可以添加到里面去再打印。
“协议拆迁”与“拆迁协议”弄不清看过来
在平时的法律咨询过程中,常会遇到被征收人这样的疑问,协议拆迁是什么意思?和拆迁协议有啥区别?今天,京平律师带大家深入了解一下协议拆迁与拆迁协议的知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协议拆迁一般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达成的,此种情况下的征收方是除了相关部门以外的普通民事主体,一般是由开发商出面,主动和被征收人商量房屋拆迁事宜,通过订立协议的方式实现对房屋拆迁的情形,而不是通过合法的行政征收程序进行。协议拆迁是行政机关在现行法律规定之外选择的一种拆迁方式,这种协议拆迁不具有强制性,属于民事协议而非行政协议。协议拆迁往往较多地适用于商业开发项目。
在我国,现行法律对利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规定了一系列严格的程序,但基于各种因素的考虑,实践中出现了以基层政府为主导的协议拆迁的现象,这种方式虽然规避了土地征收法定程序的束缚,能够达到高效利用土地的效果,却带来了协商不规范、补偿安置标准执行不统一、达成协议的效力缺乏保障、不能达成协议时没有强制执行依据等问题。这些问题如不能得到妥善处理,往往可能会出现侵犯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协议拆迁和拆迁协议不是一回事!
拆迁协议是征收方与被征收人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一般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时,征收方就需要与被征收人签订一份拆迁协议。要注意的是,无论是依法审批的征收还是双方自愿的协议拆迁,征收方都是需要与被征收人签订拆迁协议的。
协议拆迁是双方就拆迁达成一致后进行拆迁。协议拆迁,对于征收方来说,因没有太多繁杂程序,为征收方节约了时间和成本;但对于被征收人来说,少了各种繁琐程序的保护,自己的利益不仅可能落不到实处反而会遭到征收方侵犯,*终得不偿失。
实践中,协议拆迁违约的例子数不胜数,在被征收人拒绝交出房屋的情况下,征收方虽然明知没有任何法律规范授权其可以实施强制拆除的行为,但仍有征收方通过组织相关部门、委托其他主体等的方式部署实施强制拆除的行为,在引发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后,又以各种理由来推卸强制拆除的责任,严重侵害被征收人的利益。
协议拆迁*大的优势就是“协议”,在被征收人对协议内容存在异议的情形之下,是可以拒绝协议拆迁的。不要被开发商的话吓到而选择这种不合法的拆迁方式,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京平律师提醒您,签订协议时一定要谨慎,看是不是自己要签订的协议,是不是同意协议拆迁的相关文件。
本文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单位,会积极配合处理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