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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缓刑改为无期徒刑后,无期徒刑可以改为有期徒刑吗?

您好,符合下列情况的,执行机关应当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交减刑建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节减刑

第78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自觉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予以减刑:

(一)阻止他人的重大犯罪活动;

(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创新;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身救人;

(五)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消除重大事故表现突出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的其他重大贡献。

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以下期限:

(一)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低于原刑期的一半;

(二)判处无期徒刑,不少于13年;

(三)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被人民法院限制执行的,缓期执行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不少于二十五年,或者缓期执行期满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第79条

对于罪犯的减刑,执行机关应当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应当裁定减刑。未经法律程序,不得减刑。

第80条

从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减刑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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