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徽省铁路征地补偿标准2018年是什么?
安徽省铁路征地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一)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和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公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从闲置土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未利用地平均每亩征收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费,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 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平衡耕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调剂使用,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检查。
二.征地补偿标准
“征收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己或者房屋征收实施机关按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的单位、个人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的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
(一)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是对依法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用地单位征用土地上的青苗被征地损毁的,支付给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的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他设施,因征地损毁而向该所在地支付的补偿费。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征地富余劳动力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补偿标准
1、各项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土地征用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确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以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维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于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日删除。
(三)补偿管理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征收后,按以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向集体支付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归属、使用: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置的,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由其管理和使用。
)2)其他单位设置的,向设置单位支付。
)3)不需要统一设置的,发给设置人个人,或者经被设置人同意后用于支付被设置人的保险费用。
集体所有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方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保管。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四)补偿纠纷
1、补偿标准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不能协调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定。
2、费用分配纠纷补偿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是行政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安徽省铁路征地补偿标准还明确了2018年耕地征收、基本农田征收、林地征收、工矿建设用地征收、村民住宅、公路等集体建设用地与闲置土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各用途不一致的土地补偿标准。 国家相关法律条款对征地补偿也作了详细规定,确保了公平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