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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变更后股权处理形式有哪些影响

对于股份所有制公司来说,可能存在的股东很多,他们以持股形式存在,但日常较少参与公司运作,以股份进行分红。 股东之间,或者股东与外部之间也频繁地出售股票,变更股东。 股东变更后股票的处理形式是什么? 变更流程是什么? 那么,请律师详细介绍一下吧。

一、股东变更后的股权处理形式是什么?

所有权是产权,股东的投资行为是股东取得公司所有权的重要途径也是最先取得所有权的唯一途径。 公司股东变更大致有以下情况,一是老股东向老股东转让股权;二是老股东向新股东转让股权;三是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新股东以部分或全部认购形式加入。

公司股东变更的首要方式比较简单,因为没有新股东加入,所以没有与公司人的契合度问题,也没有优先购买权问题。 依照公司章程,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其他股东同意双方股权转让,不提出异议。 然后在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申请书等相关文件上签字,变更股东名册,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即可。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所有权”。 也就是说,股东之间可以自由地相互转让其出资的全部或一部分,也不需要股东会表决通过。 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之间的股份转让的,只要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购买权的条款,该条款有效。 在这种情况下,股东之间转让股份,应当询问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股东变更的第二种方式是老股东向新股东转让股权时,涉及公司人性问题,存在优先购买权问题。 人性价值侧重于保护股东之间的信任与合作关系,努力维护公司股东的稳定,确保公司的顺利运营。 2005年《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确认的股东优先认购权,仅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所有权时,其他老股东在购买价款和其他所有权转让条件相同的前提下,可以优先于第三人受让所有权。 换言之,旧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只限于旧股东向第三方转让股权的情况,部分旧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是旧股东之间的合同自由,没有优先购买权的适用余地,不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其他旧股东对此进行干涉此时,公司股东变更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在股东大会决议、章程修正案等相关文件上签字,变更股东名单,向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股东变更的第三种方式是增资扩股,新股东购买部分或全部增加的注册资本。 不购买的老股东必须表明不购买。 相关股东在章程修正案、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等文件上签字,变更股东名册,变更在工商局登记。 当然,工商变更前,要按照工商局的要求,办理验资报告等相关手续。

二、股东变更流程是什么?

1、股东变更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签收,公司加盖公章),应注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原股东大会决议(内容为双方当事人、转让方、金额、其他股东优先转让权力行使情况等,由股东盖章或签字)的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出资人向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部门转让出资的文件。

4、转让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5、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新股东大会决议(内容为新股东大会成立,修改公司章程,决定是否调整经营管理机构由股东盖章或签字) )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东提出新股东大会决议(内容包括新股东大会成立,决定是否修改公司章程、调整经营管理机构,由发起人盖章或者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6、股东变更章程修正案: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盖章或者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者盖章。

7、新股东或发起人股份受让方或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分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明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民办非企业提交民办非企业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变更后的股东或者发起人股受让人属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公司经营范围属于鼓励或者允许外商投资领域的,外商投资企业股东或者发起人股受让人应当提出。 外商投资企业就投资一致通过的董事会决议;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已缴足的验资报告外商投资企业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外商投资企业缴纳或者减免所得税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股东对在公司持股有完全自主的权利,但转让自己的股份必须与公司其他股东协商。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公司的股东对外部的人有优先收购股票的权利。 关于股东变更后的股份处理形式,上文也作了详细介绍。 详情请咨询律师临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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