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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征地拆迁财务处理如何操作的

由于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部分企业名下的土地被征用,企业搬迁。 对政府征地拆迁款,企业应当进行账务处理。 那么征地拆迁财务处理怎么办? 拆迁费用如何与税收操作有关? 一起问一下律师编辑对此的专业回答吧。

一.拆迁补偿的形式

城市改造房屋被拆除,给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工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 为保证被拆迁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管理人)给予补偿。 补偿的对象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两者。

根据《城市房地产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有三种形式。 也就是产权交换、时价补偿、产权交换和时价补偿相结合。

1、产权调换。 拆迁人易地将已建成或者当场建成的房屋补偿给被拆迁人,并使原业主继续保持对房屋的所有权。 这是实物支付形式。

2、价格补偿。 拆迁人以货币结算方式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者补偿被拆迁房屋的价值。 这是货币补偿的形式。

3、产权调换与价格补偿相结合。 拆迁人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以其中一定面积的房屋补偿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剩余面积按照价格补偿折算成货币付给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它适用于被拆迁房屋面积大,难以支付补偿房屋与被拆迁房屋结构差价的被拆迁人。

二.征收拆迁补偿费的会计处理

不管是什么补偿方式,有一点是一样的。 拆迁项目由政府主导,不是被拆迁人主动转移,而是根据政府指令被动转移,是被拆迁人的非自愿行为。 而政府发布统一的拆迁安置通知,是以政府为中心的拆迁安置的最重要特征。

对政府拆迁安置中拆迁人领取的拆迁补偿款的会计处理,财政部对2005年8月15日印发的《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企[2005]123号)作出了相关规定。 本文件适用的范围是,企业因城市规划、仓储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搬迁,从政府那里领取了相应的补偿金。

企业接受政府的转移补偿金,按“特别应付款”计算。 补偿转移存款利息,一并增加“专项应付款”。 因转移而出售、报废或损坏的固定资产,计算为固定资产清理业务,其净损失核销“专项应付款”; 因机械设备拆解、运输、重置、调试等原因发生的费用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安置工作人员的费用支出直接核销"特别应付款"。 企业搬迁结束后,如“专项应付款”有余额,将办理增加“资本公积金”。 由此增加的“资本公积金”由全体股东共享。 “专项应付款”如有不足,应计入当期损益。

三.转移补偿金的涉税处理

能够享受政府拆迁补偿金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涉及“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税费,现分别叙述如下。

1、营业税

关于企业收取的拆迁补偿金是否支付营业税,目前国家税务总局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只有《关于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员的补偿费如何征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7]87号)文件内容与此相似。 该文件规定,对土地承包人取得的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青苗等土地附着物的补偿费收入,按照营业税“销售房地产——其他土地附着物”税目征收营业税。 由于本文件有适用范围的限制,个人和企业收取的拆迁补偿金不能完全适用于本文件。

2、企业所得税

根据现行政策,内资企业取得拆迁安置补偿金在所得税方面没有特别规定。 被拆迁单位应按财产企业[2005]123号文件规定,房屋、设备的拆迁、拆除、运输、清理等先按“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拆迁完成后抵销“专项应付款”,“专项应付款”余额按“资本公积”或“资本公积”纳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转为“营业外支出”的损失按《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的规定,经确定城市改造的政府所在地税务机关上级税务机关审核后,作为财产损失税前扣除。

但是,对因机械设备重置、调试等原因发生的费用,直接适用“专项支付”的规定,与税法规定存在时间上的差异。 规定机械设备安装、调试发生的费用应当资本化,以折旧形式税前扣除。

3、个人所得税

被拆迁人是领取个人拆迁补偿金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1998年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个人取得被征用房屋补偿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批复》 (国税函[1998]428号)文件明确指出,在旧城改造过程中,个人被征用住房领取赔偿金是补偿性收入,无论是现金还是实物房屋都免征个人所得税

4、土地增值税

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是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因此,无论法人、自然人,无论内资企业、外资企业,发生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取得收入行为的,应当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同时第八条还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回收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如上所述,企业与个人不同,每次资金往来都要入账,进行会计科目的计算。 征地拆迁的财务处理比较复杂,通常将拆迁款作为“专项应付款”计算。 企业收入增加,也有税务方面的问题,所以处理起来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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