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
依照(五)项规定,企业投资者破产、解散、撤销、撤销或者死亡的,其继承人、债权人或者其他受益人依法取得该投资者的股权。 第一
(六)项规定,企业投资者合并或者分立,其合并或者分立后的继承人依法继承原投资者的股权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第14条第2款的规定,为了本规定第2条
(五)、
依照(六)项规定变更企业投资者的,企业其他投资者不同意继续经营的,可以向原审批机关申请终止原企业合同、章程。 原企业合同、章程终止后,股权取得人参加清算委员会,有权分配清算后企业剩余财产的股权取得人不同意继续经营的,经企业其他投资者达成一致,可以按照本规定将其股权转让给企业其他投资者或者第三方。
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依照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一方名义出资有限责任公司,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分别处理:
(一)夫妻同意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的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部分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给予分割过半数股东转让或者不愿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的股东。
前款规定的用于证明股东过半数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大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书面声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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