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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合行政拘留的疾病有哪些情形

行政处罚措施包括行政拘留。 当事人被行政拘留的,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在某一时间段被剥夺。 法律对拘留期限有明确的规定。 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不适合实行行政拘留。 那么哪些疾病不适合行政拘留呢? 以下小编为大家详细解读。

一、我国《拘留所条例》规定,第十九条拘留所发现被逮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二)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同时,根据中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 14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

(二)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首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 70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

二.治安拘留的条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危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办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又称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处罚措施。 其期限为1天以上、15天以下。

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也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处罚之一。 我国的行政拘留,主要是治安拘留。 它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所以法律对该处罚的规定也很严格,只有公安机关才能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都无权实施。 拘留场所是治安拘留所。

三、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确实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和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二)不依法处罚或者违法事实不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由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告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四.治安拘留与其他拘留的区别

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是协助刑事诉讼的临时措施。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下列情形的人员,由公安机关决定刑事拘留:

(一)准备、执行犯罪或者犯罪后立即发现的;

(二)被害人或者目击者指认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逃跑的;

(五)可能破坏、伪造或者串通证据的;

(六)不使用真实姓名、地址,身份不明的;

(七)涉嫌逃匿犯罪、多次犯罪、聚众犯罪严重的。 人民检察院自查案件,有上述第四、五种情形的,也可以决定刑事拘留,送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拘留不得超过14天。 不能多次犯罪。 团伙犯罪、流窜犯罪不得超过37天。 拘留期满后,转为逮捕或其他强制措施,或予以释放。

司法拘留

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严重妨碍诉讼活动的人,限制其短期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法院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 其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拘留的期限为15天以下。

或者影响生命健康的疾病,在这些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实行行政拘留。 其他特殊情况包括怀孕期间或子女少于一周,这些情况在被行政拘留后不予执行。 希望以上回答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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